短剧都不敢这么拍!
64万找了个陪读保姆,并且处了4年,钱还要回去了。
杭州进化焦先生和福建福安女子兰小姐两人是大学恋人,早早就见过了男方父母,焦先生妈妈对未来“儿媳妇”也很满意,觉得兰小姐“成绩好、懂事、会照顾人”。
毕业后,焦母准备让儿子去国外读研究生,但是怂恿“儿媳妇”兰小姐也跟着去,甚至主动以“无偿资助”的形式,把兰小姐和其爸妈都说动了。
整个留学期间,焦母为兰小姐花了64.7万。
毕业回国后,焦先生对兰小姐提出分手,焦母把兰小姐告上法院,并且要求兰小姐归还留学费用64.7万元。最终法院判了39.7万为无偿帮助不用还,但是25万是不当得利需要兰小姐归还。
说到底最受伤的还是兰小姐,相当于25万买了个研究生学历,自己赔了人还赔了钱,太不值了。
都说女人势利,这焦母算是把人吃抹干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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