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在我国租赁最长不得超过20年,
那么,南宁的三产房有50年或者70年使用权的,
那不就是纯纯的忽悠吗?
开发商给村里交上三五年的土地租金,
唆使一帮卖三产房的出去遍地忽悠群众,
现在开发商撒丫子跑路,不交土地租金,
多个三产房小区已经被村里全面接管,
有些小区已经把住户清理出去了,
那些卖三产房的和部分买了三产房的还在嘴硬,
嘴硬是解决不了问题的,
我们是法治社会,一切皆有法可依,
合作建房期限超过20年的,都是无效合同,
任何单位,组织,机构都不支持无效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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