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侣互转40万分手后女方让男方还钱,法院:借款、家具款和网贷利息需退还】 广西玉林博白县一对情侣于2019年恋爱并同居,期间,梁女士共向童先生转账19.15万元,其中有大笔转账3万元、6万元。童先生共转账22.4万余元给梁女士,其中有520元、1314元。双方分手后,因恋爱期间的经济往来问题产生纠纷。 2024年,梁女士起诉至博白县人民法院,诉称同居期间她向童先生转账19.15万元,其中12.8万元为借款,另垫付家具款2.1万元及网贷利息4458.63元,要求对方偿还。童先生则辩称,双方转账均属情侣间赠与,且他累计向梁女士转账22.45万元,已超过女方转出金额。最终,法院判决,在扣除童先生已返还的4.8万元后,返还梁女士6.16万余元。 童先生向自治区高院申请再审,自治区高院经审查后认为,恋爱期间经济往来复杂,但大额资金流转“不能仅凭亲密关系推定赠与”。二审法院认定部分转账为借款并无不当,驳回童先生再审申请。(齐鲁晚报)
【情侣互转40万分手后女方让男方还钱,法院:借款、家具款和网贷利息需退还】 广西
墨染青天志
2025-06-24 08:5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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