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济南,历下区文化东路斑马线处,常某与韩某电动车相撞,常某受伤。韩某欲50元私

糖豆秘境 2025-06-24 12:21:03

山东济南,历下区文化东路斑马线处,常某与韩某电动车相撞,常某受伤。韩某欲50元私了遭拒后逃逸,常某报警。交警调监控判定双方本都有责,但韩某逃逸致其担全责,还被罚款200元。 据2025-06-23 16:54·齐鲁壹点报道,常某骑着电动车,心里想着赶紧去忙事情,韩某一个没留意就和常某撞了个正着。两人“哐当”一声摔倒在地,常某的身上也挂了彩。 这时候,矛盾就来了。韩某看着常某受伤,心里估计也有点慌,可他不想把事闹大,就想着拿50块钱私了。 在他看来,这50块钱或许就能把这事给平了,自己也能赶紧脱身。 可常某哪能答应,自己受了伤,这50块钱能顶啥用?她坚决不同意私了,心里想着得让这事有个公正的说法。 而韩某,一看常某不同意,竟然脚底抹油开溜了。这一跑,可就彻底激怒了常某。她哪能咽下这口气,立马就报了警。 这原本可以和平解决的纠纷,因为韩某的逃逸行为,瞬间升级了。 交警来了之后,调取了监控。从监控里可以看到,这俩人其实都有责任。 常某没注意观察路况,韩某也是骑得太快,没刹住车。 可韩某这一逃逸,性质就完全不一样了。原本可能只是双方都有错,现在韩某成了全责方,还得交200块钱罚款。 这些矛盾点背后的内在联系关键在于韩某一开始想私了,这其实反映出他内心的一种侥幸心理。他觉得用点钱就能把事儿摆平,不想承担更多的责任。 可常某的拒绝,让他陷入了两难的境地。他既不想承担更多的责任,又不想把事闹大,于是选择了逃逸。这一逃逸,就暴露了他内心的不负责任和对法律的漠视。 常某坚决不同意私了,这是她对自己权益的维护。她知道,自己受了伤,不能就这么轻易地放过韩某。 她的这种坚持,其实是一种对公平的追求。她希望通过让交警来公正地处理这件事,给自己一个说法。 很多人遇到事情的时候,都会像韩某一样,想着用简单的方式去解决,逃避责任。他们觉得,只要自己跑得快,就能躲过法律的制裁。可他们不知道,任何违法行为都逃不过它法律的制裁。 1,韩某在事故发生后试图以50元私了被拒后逃逸,这一行为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第一款规定: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韩某在明知发生交通事故且常某受伤的情况下,没有履行保护现场、抢救受伤人员和报告交警的义务,而是选择逃逸,这明显是故意而为的违法行为。 2,韩某的逃逸行为导致交警在判定事故责任时,因其逃逸行为而加重了其责任。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承担全部责任。 具体到本案中,尽管交警结合监控判定双方均有责任,但由于韩某的逃逸行为,他最终被判定承担全责。 3,韩某因逃逸行为被罚款200元,这也是有法律依据的。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韩某的行为属于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情形,因此被处以200元罚款是合理的。 韩某的逃逸行为不仅违反了法律规定,也损害了他人的合法权益。他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导致事故责任无法准确判定,却仍将责任推给常某,也是违法的。 综上所述,韩某在此次事故中的行为触犯了多项法律规定,他应该为自己的违法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来是各打50大板的事,就因为逃逸把自己弄成了全责,还被罚了200元的款,真是得不偿失! 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一定要遵守法律规定,积极履行自己的义务,不要试图逃避责任。否则,必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信息来源:果然视频丨电动车相撞双方都违规,男子50元私了不成逃逸变全责-2025-06-23 16:54·齐鲁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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