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渭南,女子出轨被丈夫捉奸在床,谁曾想当众被打了几耳光的女子,竟趁人不注意冲出房间从3楼阳台跳下,致10级伤残。事后,女子先是控告丈夫构成故意伤害罪、非法侵入住宅罪,未果后,又一纸诉状将丈夫等人告上法庭,索赔59万余元,法院对此判了。
丈夫张磊,妻子李敏。两人结婚多年,共同经营着一个看似普通却也温馨的小家庭。张磊是个勤劳朴实的男人,每日为了家庭在外奔波打拼,从事着一份辛苦的体力工作,只为能给妻子和孩子更好的生活。李敏则在家中操持家务,照顾孩子,一家人的生活虽然平淡,但也充满着柴米油盐的小幸福。他们还有一个可爱的孩子。 然而,平静幸福的生活很快被打破。不知从何时起,李敏的行为开始变得有些异样。她常常背着张磊偷偷地打电话,一聊就是很久,神色也总是带着几分慌张和神秘。出门的次数越来越频繁,回家的时间也越来越晚,对张磊和孩子也渐渐变得冷淡起来。张磊察觉到了妻子的变化,心中不禁泛起了疑虑,但他始终不愿意相信妻子会做出对不起自己的事情。 直到有一天,张磊在偶然间发现了李敏和一个陌生男人的暧昧聊天记录,那些露骨的话语和亲昵的称呼如同一把把利刃,刺痛了他的心。那一刻,他的世界崩塌了,多年的感情和信任瞬间化为乌有。愤怒、痛苦、失望等情绪交织在他的心头,他决定要弄清楚事情的真相。 经过一番跟踪调查,张磊发现李敏经常会去一个出租屋与那个男人幽会。在盛怒和冲动之下,他决定带着三个亲属一起去捉奸,想要当场抓住这对背叛他的男女,让他们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 那是一个平常却又注定不平常的日子。李敏像往常一样,来到出租屋与情人幽会。两人正在屋内缠绵时,突然听到一阵急促而猛烈的敲门声。李敏心中一惊,一种不祥的预感涌上心头。还没等他们反应过来,门就被张磊等人强行撞开了。张磊满脸怒容,眼睛里仿佛要喷出火来,他冲进去,一眼就看到了衣衫不整的李敏和那个男人。 李敏被这突如其来的一幕吓得惊慌失措,她试图解释,但张磊根本听不进去。在极度的愤怒之下,张磊当众扇了李敏两耳光,大声质问她为什么要背叛自己。李敏被打得头晕目眩,心中充满了羞愧和恐惧。她觉得自己的尊严在这一刻被彻底践踏,周围人的目光像一把把尖锐的针,刺得她体无完肤。 在混乱和绝望之中,李敏做出了一个让人意想不到的举动。她转身冲向窗户,毫不犹豫地跳了下去。楼下传来一声沉闷的声响,李敏重重地摔在了地上,痛苦地呻吟着。张磊等人被这一幕惊呆了,他们没想到事情会发展到如此地步。 很快,救护车赶到了现场,将李敏送往医院进行救治。经过医生的全力抢救,李敏的生命暂时脱离了危险,但她的腿却摔断了,造成了10级伤残,这意味着她以后的生活将受到极大的影响。 事后,李敏心中充满了怨恨,她将这一切都归咎于张磊。她认为是张磊的暴力和羞辱导致她跳楼受伤,于是愤怒地控告张磊行凶。然而,警方经过调查后认为,张磊虽然有过激的行为,但并没有直接导致李敏跳楼的行为,因此未予立案。 李敏对警方的决定不服气,她觉得自己受到了极大的伤害,必须要为自己讨回公道。于是,她一纸诉状将张磊等4人告上了法院,索要医疗费、误工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各项赔偿共计59万余元。 在法庭上,双方各执一词,展开了激烈的辩论。李敏哭诉着自己的遭遇,称张磊的突然闯入和暴力行为让她陷入了极度的恐惧和绝望之中,才会一时冲动选择跳楼。她认为张磊及其亲属的行为侵犯了她的人身权利,给她的身体和精神都带来了巨大的伤害,理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 而张磊则表示,自己发现妻子出轨后,情绪激动是人之常情。他只是想要一个解释,并没有想要伤害李敏。他认为李敏作为一个成年人,应该对自己的行为负责,跳楼是她自己的选择,与自己的行为没有直接的因果关系。 法院在审理此案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相关条款,综合考虑了案件的各种因素。 法院认为,李敏在婚姻存续期间与他人发生不正当关系,其行为违背了夫妻之间的忠诚义务,存在一定的过错。而张磊在发现妻子出轨后,没有通过理性的方式解决问题,而是采取了捉奸等过激行为,在现场对李敏进行了辱骂和殴打,其行为不存在过错。同时,张磊的三名亲属参与了捉奸行为,在一定程度上对现场的紧张气氛没有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所以不用承担相应的责任。 最终,综上所述,法院驳回了原告要求索赔69万的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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