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真是防火防盗防闺蜜!女子被闺蜜劝离婚后,约定由丈夫每个月给孩子3000元的抚养

谈史鉴夕朝 2025-06-26 14:09:14

还真是防火防盗防闺蜜!女子被闺蜜劝离婚后,约定由丈夫每个月给孩子3000元的抚养费。女子的闺蜜感觉太低了,劝说女子走法律程序。结果法院判决一个月给1500元抚养费。女子不乐意了,要求闺蜜赔偿。闺蜜向网友求助:我明明是好心,还要赔偿吗?

女子在结婚之后,经常会跟着闺蜜一起吃饭逛街。女子曾不止一次的向闺蜜抱怨,自己的丈夫挣的钱少,也不懂浪漫。

闺蜜劝说女子,趁着自己还年轻,孩子也不大,再找一个也没有问题。

要是等自己年龄大了,想找也没那么容易了。

女子被闺蜜劝的头脑有些发热,回到家里就跟着丈夫离了婚。

由于孩子年龄还小,抚养权归女子所有。双方协商,由丈夫每个月支付3000元的抚养费。

办理完离婚登记,女子又找到闺蜜谈心。当闺蜜得知每个月的抚养费仅有3000元的时候,当时就不乐意了。

闺蜜劝女子,3000块钱实在太少了,就连请保姆的钱都不够。

女子也有些后悔,于是就问闺蜜,有什么好办法吗?

闺蜜建议女子把前夫给告了,走法律程序。

结果没想到,法院经过审理后判决,由女子的丈夫每个月支付1500元的抚养费为宜。

宣判后女子坐不住了,好好的3000块钱不要,经过这么一折腾,变成1500块钱了。

不仅如此,因为女子把前夫给告了,算是彻底把前夫得罪了,之前的协议也不认了。

女子又找到闺蜜,让闺蜜承担这部分损失。

可闺蜜却说,我也是好心。

那么从法律的角度,该如何这件事呢?

第一,女子与丈夫离婚,可以就抚养费的问题进行协商。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女子的前夫考虑到女子独自一人带孩子不容易,主动提出每个月给3000元的抚养费,双方就抚养费的问题,已经达成了一致。

第二,法院最后判女子的前夫仅支付1500元抚养费,是否合理呢?

《最高院关于适用〈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九条规定,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

法院在确定抚养费数额时,会综合考虑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并不会没有依据的采纳上诉人的意见。故法院做出1500元抚养费的决定,是结合实际情况考量的。

第三,闺蜜是否应该承担这部分责任呢?

首先来说,女子作为一名成年人,应该具有一定的辨别能力,根据《民法典》第十八条规定,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是指能够通过自己独立的意思表示进行民事法律行为,并独立承担民事法律责任的自然人。女子应该为自己的行为负责。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

如果闺蜜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或者明知建议会导致损害后果仍提出,而女子基于对其信任采纳建议,并受损,闺蜜就要承担赔偿责任。

可是在本案中,闺蜜声称其目的是为了女子好,并没有预见这样的结果,故女子的闺蜜并不存在过错,自然无需承担赔偿责任。

对此你怎么认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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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c136831

c136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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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6 15:00

这个理论上可以申请女子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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