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笑了!广东,女子去甜品店应聘服务员,当她得知每天工作16个小时,月休只有2天,时薪13元远低于当地最低时薪23.7元时,女子认为对方违反了劳动法,不料老板却表示:你情我愿,爱来不来!网友感叹:请个机器人吧,24小时往冒烟里干!
小赵刷到离家近的甜品店招聘,抱着希望去面试,老板递过合同,她一眼扫过去,结果目光停在工作时间那栏就挪不动了,每天16小时,月休仅仅2天,最后算下来,时薪只有13块钱。
这简直就是不给马吃草,还想让马往死里跑!
合同里还有更苛刻的条款:工作期间手机不能碰、眼皮不能沉,否则抓到一次50块就没了,要是中途自己走了,三天工资直接蒸发,根本不可能给你。
“这每天干16个钟头,身体怎么吃得消?”小赵忍不住问老板,甚至提醒对方,这个规定已经违反了劳动法,可对方眼皮都没抬:“觉得不行就别来,没人逼你签,你情我愿的事。”
小赵二话没说,转身就走,这工作条件离谱得让她心凉,回去就在网上分享了这段糟心经历,帖子瞬间炸了锅。
“一天16小时?我以为我们厂12小时已经够狠了!”
“好家伙,这老板是招人还是招永动机啊?24小时往冒烟里干得了!”
“算盘珠子崩脸上了!时薪13块,扣钱倒是痛快,50一次?”
“你不干,有的是人干!”这话像刀子,戳中无数打工人的软肋,为了饭碗,多少人默默咽下了超长工时、无保障休假?
小赵的“跑路”,在当下的就业环境里,竟显得格外扎眼。
其实餐饮服务业的超时工作早已是“房间里的大象”,前阵子某网红奶茶店员工猝死,揭露了行业背后普遍的压榨,这次甜品店的合同,不过是又一面照妖镜。
面对这样的合同,忍气吞声绝不是唯一选项,记者咨询了劳动监察部门,工作人员态度明确:“合同条款明显违反劳动法关于工作时长和休息休假的规定,遇到这种情况,劳动者完全可以收集证据投诉举报。”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这“16小时+月休2天”的条款,就是踩在违法红线上跳舞。
小赵的遭遇不是孤例,评论区里,一位自称做过餐饮的网友写道:“后厨兄弟连续切配十几个小时是常事,手指麻木到没知觉,老板还嫌不够快。合同签的时候根本没时间细看,也不敢问。”
沉默背后,是多少人透支的健康与尊严?我们习惯用生存不易来麻痹自己,却忘了每一次对底线的退让,都在拉低整个劳动环境的基准线,当违法的用工条款被默许为“行业规则”,最终受伤的是每一个劳动者。
小赵的这次“曝光”和“跑路”,恰恰撕开了一道口子。它告诉我们:面对赤裸裸的侵权,“不忍了”也是一种力量。
举报投诉是法律赋予我们的武器,保存好合同、考勤记录、工资条,向劳动监察大队或拨打12333维权热线,流程并不复杂,每一次依法较真,都在为改变添砖加瓦。
“你情我愿”?当一方手握生存资源,所谓的“自愿”往往只是无路可退的妥协,法律存在的意义,正是为了守住这最后的底线。
当劳动者普遍沉默,当违法成本低廉,嚣张便有了土壤。纵容违法用工,最终无人能幸免,唯有守住法律的底线,才能守住每一个劳动者的尊严。
消息来源:齐鲁晚报
丨何福丨
签了,离职了再去劳动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