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杭州,女子做了一款698元的美甲,觉得还不错,店员说充5000打5折,女子充

白羊登义文 2025-06-27 23:53:43

浙江杭州,女子做了一款698元的美甲,觉得还不错,店员说充5000打5折,女子充了5000,办了卡。可之后去体验,感觉不好,她想把卡给退了,卡里还剩下4651元,可店员却说之前的消费需要按照原价算,并且赠送的项目也要算钱,要扣1900元,只能退回3100多元。女子傻眼:698元的美甲远远超出了市场价,自己接受不了,做个美甲,200、300是正常的。

6月27日,1818黄金眼报道,王女士说自己于2025年1月23日去一家美甲店做了一次美甲,当时觉得美甲师的手艺不错,但是美甲的价格有点贵。

店员跟她介绍,店里有会员充值活动,可以享受一些优惠。

一开始,王女士充了3000元,店员又说充到5000元可以打5折,像王女士做的手绘涂鸦款打完折只要349元。

王女士觉得挺划算的,就又充了2000元,总共在这家店充了5000元,店家还赠送了她一次手膜和脚膜。

扣掉当天消费的费用,王女士的卡里还剩下4651元。

以后每次过去排队都没排上,后来才知道要提前预约。

有一次,她去做卸甲,结果卸完之后指甲被卸伤了,变得很薄,连拧瓶盖都疼。

接下来的两个月,因为工作原因,王女士把美甲卸掉了,就一直没有再去做美甲,想着趁着这段时间把指甲养一养。

到了6月,她又想重新做美甲了,可这一次的经历,让她有了退卡的念头。

王女士预约了10点半去做美甲,可店家却告诉她10点半有客人,让她改到11点。王女士说11点不行,她得去接小孩,最后,双方约定了10点45分。

可等她准时到了店里,却发现店里有客人在,也没有其他人给她来做美甲,她只能一直在店里等,等到11点,还是没有人来,王女士实在不想等了,就要求店家帮她把卡给退了。

店员说可以退卡,但是要按原价退,之前一次做美甲的费用以及赠送的手膜、脚膜,算下来要扣掉王女士1900多元。

王女士觉得店家扣得太多了,她愿意承担自己该承担的部分,但店家不能乱收费。

沟通无果后,王女士找来了记者,一起找到了店家。

店长表示公司给出了新的方案,把王女士消费的项目扣出来就可以了,赠送的项目就不扣了。

店长还说,当时王女士做的指甲全部是手绘涂鸦版的,原价600多点,做的时候王女士也是知道的。

王女士接受不了698元这个价格,她认为它远远超出了市场价,她说平时自己也做美甲的,做个美甲,200、300是正常的。

至于王女士提到的后续体验不太好,店长解释说之前已经跟王女士说了要提前一天预约,有时候店里会忙一点,不能第一时间给她做上。

王女士预约那天是店里早班,上一个顾客迟到了,导致她想做的时候没做上。

11点的时候他们已经到了,也跟王女士道歉了,但是王女士要求在这个期间做手和脚,店里员工说先把脚泡上,说11点就来人了,正常做不会影响的,但是王女士没同意。

至于王女士反馈的指甲被卸伤,店长说卸甲是要抛光的,当时王女士又没说,4个月后来说,她也不知道是什么情况。

可王女士却说她当时就说了的。

双方各执一词,没有谈拢,最后,王女士把问题反馈给了市场监管部门。

王女士觉得体验不好,想要退回卡里的余额,她的诉求合理吗?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3条规定:经营者以预收款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应当按照约定提供;未按照约定提供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履行约定或者退回预付款,并应当承担预付款的利息、消费者必须支付的合理费用。

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王女士觉得体验不好,不愿意再去美甲店消费,充值的会员卡在没有消费完的情况下是可以申请退款的‌。

对于费用的扣除,店家赠送的项目,有可能会被视为有条件的赠与,如果赠送金额已经包含在会员卡的总金额中,这部分金额在法律上已视为消费者的财产,除非有法定理由,否则经营者无权撤销赠与。

另外,根据浙江《消法》规定:经营者因其提供商品或服务的质量问题,依法承担退货或者退款责任时,不得要求消费者退还赠品,不得将赠品、免费服务折价抵扣退款。

也就是说,店家不能把赠送的手膜和脚膜的费用算在王女士头上,这部分费用王女士是不需要来承担的。

店员一开始提出的,要扣掉一次美甲、一次手膜和一次脚膜的费用,一共要扣除1900多元,这个要求是不合理的。

对于王女士主张的,一次美甲要698元,这个价格太高了,如果在做这个项目前,店家有明码标价,并明确告知,王女士事后也不能以价格太高来反悔。

当然,店家在定价时,也应该遵循市场规律,不能通过虚高原价来诱导消费者充值。

消费时,如果认为店家价格不合理,可以选择不消费或者不充值。

对于此事,大家怎么看?

信源:1818黄金眼 2025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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