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女子买的坐票,上车后发现座位被人占了,于是就站在旁边等着。对方醒来后出去透

热木聊点事 2025-06-28 23:04:36

山东,女子买的坐票,上车后发现座位被人占了,于是就站在旁边等着。对方醒来后出去透了一下气,回来发现女子坐了位子,便和女子理论。在得知座位是女子的后,她竟然说:“有座无座的价格是一样的,谁坐不一样?你干嘛抢我的位置?”

据河南百姓315于2月28日报道,李晓善拿着高铁票在车厢内来回寻找,终于找到自己的座位,发现上面正坐着一位睡觉的白衣女子。 李晓善心地善良,不忍打扰对方,所以就站在旁边等待,想着等白衣女子醒来后再让她挪开。 可是这一等就等了很久,李晓善站累了,也试着想要叫白衣女子让位,但内心的善良再次让她选择继续等待。 那位白衣女子终于睡醒了,她揉了揉眼睛,看了看四周,又伸了一个懒腰,目光呆滞地看向前方。 这时,李晓善想鼓足勇气告诉白衣女子:“你坐错了,这是我的位置。”但她看到白衣女子的眼神,知道她还没有完全清醒,于是又忍住,没有马上告知对方真相。 这时,白衣女子突然站起来,想去上个厕所再洗洗脸,让自己更清醒、更舒坦一点。 当白衣女子离开后,李晓善赶紧坐下,心想:“太好了,不用和白衣女子发生口角,就能坐回自己的位置。” 当然,李晓善并不知道白衣女子只是去上厕所洗脸,她以为对方会下车。谁知道不一会儿,对方竟回来了,还盯着李晓善气势汹汹地说:“你干嘛坐我的位置?” 李晓善看到这种场景有点尴尬,早知道就先给对方说清楚。不过自己也是等她走了后才坐回自己的位置,又哪里有错呢?于是讲道理地说:“这是我的座位。”并且把票也给对方看了。 对方并没有歉意,反而说道:“你至于吗?出门在外这么辛苦,谁坐不是坐呀?你趁我去洗脸的时候坐我的位置,有意思吗?” 李晓善再次和颜悦色地说道:“我7点钟就上来了,看到你睡觉没好意思打扰你,才一直站着等你醒。” 白衣女子还是觉得自己坐了就坐了,这很正常,李晓善没必要趁她离开的时候就坐下。 这时,乘务员也来了,听明白了两个人的矛盾,便站在旁边劝白衣女子离开,不要扰乱公共秩序,毕竟这个座位就是李晓善的。 李晓善想再次强调,座位是自己的,自己花了钱买的,有权利坐这个位置。至于之前白衣女子坐了,自己没有叫醒她,那是出于善良,不是给白衣女子理直气壮占座的理由。 这时,白衣女子看到众人都偏向李晓善,气急败坏地说道:“有座和无座的票价是一样的好不好?价格都一样,我为什么就不能坐呢?” 最后,白衣女子还是被乘务员劝走了。大家看到后也唏嘘不已,如果站票和有座的票价格一样,那何必又去区分呢?既然区分开了,肯定就应该按照规定的座位就座才对。

1、如果在高铁上遇到有人霸占自己的座位,并且拒不配合乘务人员劝导,该如何维护自身权益?

《民法典》第八百一十五条规定,旅客应当按照有效客票记载的时间、班次和座位号乘坐 。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规定,扰乱公共汽车、电车、火车、船舶、航空器或者其他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霸座者侵犯了女子的座位使用权,属于侵权行为,女子有权要求其停止侵害、返还座位。

若其不配合,这种扰乱公共交通工具秩序的行为,达到一定严重程度,女子可要求乘务人员报警,让警方依法处理。

2、霸座者声称站票和坐票价格一样所以可以随意坐,这种说法在法律上站得住脚吗?

《民法典》第八百一十五条明确旅客应当按照有效客票记载的座位号乘坐。

这种说法在法律上完全站不住脚。购票行为形成客运合同,车票上的座位信息是合同的重要条款。

按规定对号入座是旅客应履行的义务,与票价是否相同无关。霸座行为既违反合同约定,也侵犯了其他乘客合法权益 。

3、对于高铁霸座行为,铁路运输部门能采取什么措施?

根据《民法典》第八百一十五条,旅客不按规定乘坐,承运人可以按照规定加收票款;旅客不支付票款的,承运人可以拒绝运输 。

《铁路旅客运输规程》规定,铁路运输企业发现变造、伪造车票或者证件乘车,霸座或者其他扰乱秩序的行为,应当及时报告公安机关。

铁路运输部门首先可以对霸座者进行劝导。若霸座者不听,运输部门可依据上述法律规定,加收票款甚至拒绝运输。

同时,有义务将霸座这种扰乱秩序的行为报告给公安机关,由警方依法处置。

对于这件事,大家又是如何看待的呢?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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