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杭州,女子交了7200元租下一套房子,只睡了一晚就觉得不合适,要求退房。对方称“不能随便找理由退房”,女子表示楼下商铺经营到凌晨四五点钟,又是唱歌又是喝酒,实在无法忍受。但中介表示若退房需扣除半个月押金,也就是1800元,女子不同意,认为只能扣一天租金,“住多久扣多久”,双方未达成协议,事情还在进一步协商中。 据1818黄金眼6月28日报道,一名女子准备在浙江杭州待一年,于是开始找房子,想要有个落脚之处。 中介连续给她推荐了几套房子,她都不满意。最后中介称附近有一套50多平方米的房子,租金每月3600元,且最初只需交一押一付。 女子觉得还可以,便一起去看房。房子在11楼,视线不错,屋内也很整洁,在中介的催促下,女子与对方签了合同,并交了7200元。 然而,女子第一天晚上住进去就感觉特别难受,一直觉得耳朵里嗡嗡作响,环境太过嘈杂。一开始,她屏住呼吸、调节心态,认为是换了新地方缺乏安全感。但经过十几分钟的调整,依然无法入睡,于是她开窗查看下面的情况。 这才发现楼下灯火通明,原来是一条美食街。除了食客,还有酒吧里唱歌、打鼓的声音,喧闹声不断。要是白天倒也罢了,可这是晚上,实在影响休息。女子不禁疑惑,怎么没人投诉呢? 她决定第二天找中介退房,因为实在不想再继续被这种噪音折腾,自己是来上班的,晚上必须休息好,长期这样的生活可能会把自己逼出精神问题。 不过,中介一口拒绝了她的退房请求,称昨天刚签的合同,哪能今天就退。女子将实际情况告知中介,说自己睡眠浅,外面太吵根本睡不着,还提议让中介来体验一下。 最后,中介理解了女子的难处,又给她推荐了周边几套房子,提出可以换房,但女子都没看上。一方面担心再次遇到吵闹的情况,另一方面综合各种因素,她已经不再信任中介,坚持要求退租。 此时,中介不乐意了,觉得好不容易促成一单,换房也不行,要是强行退租,业务还怎么开展,因此态度强硬地表示不可能退房。 无奈之下,女子找来调解员一起前往中介办公室,找负责人协商退房事宜。对方表示:“你不能随随便便找个借口就退房呀,你都是成年人了,哪有昨天签合同,今天就退的道理?” 女子听后十分不满:“我哪里是随便找借口?楼下的餐厅经营到凌晨四五点钟,又唱歌又喝酒,谁受得了?”并且,女子还提出,中介在租房时没有告知她楼下如此喧闹,这属于未尽到全面的告知义务。 而中介却认为:“你来租房的时候没调查过周围环境吗?你也没说过自己睡眠浅呀!我们推荐的这套房子没问题,再说,你不可能没看到下面的酒吧,酒吧本来就是经营到凌晨的,人家的经营性质就是这样。” 最终,女子仍坚持要求退房,负责人做出让步:“这样吧,扣除半个月的租金,其余的全部退给你。”但女子不同意,她说:“我只住了一晚上,你就要扣我1800元,是不是太过分了?”中介则回应:“要是按照合同来,我扣的就不是半个月租金,而是一个月,你自己看着办。” 目前,双方仍在进一步协调之中。刘女士表示,她已经咨询过律师,如果中介不按她的诉求处理,将会起诉对方。 一、女子住一天就要求退房,从法律角度看合理吗? 根据《民法典》第七百零八条规定,出租人应当按照约定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并在租赁期限内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的用途 。 如果房屋周边环境噪音严重影响居住,导致女子无法实现合同目的,女子要求退房是合理的。但如果合同中没有明确约定噪音问题属于可退房情形,且房屋本身无其他质量问题,单方面住一天就退租,可能构成违约,需承担违约责任。 二、中介未告知楼下商铺经营情况,是否违反法律规定? 依据《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二条,中介人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中介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若中介明知楼下商铺经营到凌晨且噪音大,却未告知女子,那么中介违反了如实告知义务,需承担相应责任。 三、中介要求扣除半个月押金,合法吗? 这取决于租赁合同的具体约定。如果合同中明确约定提前退租的违约责任是扣除半个月押金,那么中介的要求在合同框架内有一定依据。 但如果合同未明确约定,根据《民法典》规定,违约金的数额应当与违约行为造成的损失相当。女子仅住一晚,扣除半个月押金明显过高,中介此举可能不合法,女子可主张调整违约金数额。
浙江杭州,女子花了13万多,订了婚礼一站式服务,其中酒席每桌要花5200元,一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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