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绍兴,男子全款花270万,给还在上大学的小儿子买了辆法拉利跑车,销售说须先交钱才能签合同,男子虽纳闷,但还是照做,结果他交完钱,竟在合同上发现了一个陌生人的名字,销售这才坦白,说这是别人订完又不要的车,还是辆在24年就出关了的库存车。男子觉得被坑了,要求退一赔三,结局让他傻眼。 马先生翻着四份合同手直抖——前一页写着他老婆的名字,翻到后二页突然蹦出个“楼先生”。销售支支吾吾解释:“这车两年前就有人订了,后来不要了……”报关单更扎心:2024年4月出的关,电瓶轮胎早过了黄金存放期。 先交钱再看合同?律师一听就摇头:“《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格式条款须提前说明。”可法拉利经销商硬把流程倒着来,合同里还埋着“阴阳授权书”。更绝的是,马先生以公司名义买车,连“退一赔三”的资格都没有——公司不算“消费者”。 销售吃准了土豪们“要面子”的心理。马先生本想给儿子挣个排面,结果270万买了个“二手新车”。网友神评论:“这哪是买车?分明是给4S店当人肉ATM!” 法拉利中国销量连跌两年,部分经销商开始玩套路。这次曝光的“楼先生车”只是冰山一角——有车主付完45万定金,等了三年提不到车,退款还得先帮4S店卖车。 买超跑别光看标,合同页页要较真。马先生这270万学费交得冤,但至少给所有人提个醒:再贵的车,也得按《民法典》148条签合同。 各位读者你们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讨论。
浙江绍兴,男子全款花270万,给还在上大学的小儿子买了辆法拉利跑车,销售说须先交
虞小圈
2025-06-30 18:0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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