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地铁上,两名男子为拍摄“搞怪”视频,在车厢内又哭又闹又叫,将乘客吓得不轻,最终遭到投诉。 据百姓关注6月29日报道,地铁车厢内,身着全身绿色紧身衣的赵某,拿着手机对准身穿病号服的史某进行拍摄。 史某躺在地上不断吼叫声,做出各种装傻搞怪的动作,随后又突然爬起来朝着另一车厢跑去。整个过程持续了一个多小时,不少带着孩子的乘客被这突如其来的怪异行为吓得惊慌失措。 有乘客一上车就目睹了这两人的“表演”,本以为只是短暂的喧闹,没想到一个多小时过去,两人仍未停止。不堪其扰的乘客选择拨打相关电话进行投诉。 该乘客表示,这种行为不仅不文明,还严重影响了其他乘客的安全,甚至可能给同行的小孩子造成心理阴影 。经核实,情况属实。 此事一经报道,迅速引发网友热议。不少网友发出质问:“乘务员在干嘛呢?这样的情况为何不及时制止?难道地铁的规章制度允许这种情况发生吗?” 也有网友猜测,这两人或许是为了吸引流量,故意拍摄此类搞笑奇葩视频。毕竟在一些小视频平台上,也不乏在地铁内大声喧哗拍摄视频的现象。 但无论出于何种目的,当下大家关注的焦点在于:地铁内拍摄此类视频究竟是否被允许?若允许,显然不合理;若不允许,那么工作人员在事件发生过程中为何没有采取行动?希望相关方面能给出明确的说明和规范 。 一、史某和赵某在地铁上又哭又闹又叫,持续一个多小时,严重影响其他乘客。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规定,扰乱公共汽车、电车、火车、船舶、航空器或者其他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 这两名男子在地铁车厢内长时间大声喧闹、又哭又闹又叫,严重扰乱了地铁这一公共交通工具上的正常秩序,符合该条款对扰乱公共交通工具秩序行为的界定。 他们的行为导致乘客恐慌躲避,部分带着孩子的乘客提前下车,造成了不良社会影响,情节相对较重,公安机关依法对他们予以行政处罚是有法可依的。 二、从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规定看违规之处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规定》虽然没有统一明确对在车厢内拍摄搞怪视频、大声喧闹行为的具体处罚,但明确要求乘客不得在城市轨道交通设施内追逐打闹、大声喧哗。 史某和赵某在车厢内长时间大声喧闹、蹦跳走动拍摄搞怪视频,严重违反了这一规定。 他们的行为不仅破坏了其他乘客安静、舒适的乘车环境,还造成了乘客恐慌,影响了城市轨道交通的正常运营秩序,运营单位及相关执法部门有权依据此规定对他们的行为进行管理和惩处。 对于这件事,大家又是如何看待的呢?文中人物均为化名,素材来源于百姓关注2025年6月29日。
苏州轨道交通消息:市民反映“苏州轨道交通里程已超过300公里,日渐密集的地铁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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迷迷糊糊就走到了这个岁数
这么空旷像石家庄地铁
峥嵘岁月
地铁全程有一个多小时路程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