冤吗?”江苏一男子被公司安排跟进一项目,因项目在本地,没有差旅费,男子嫌钱少且觉得比较辛苦,于是拒绝了,不料,公司根据规章制度,扣发男子项目进展期间的9000元“表现奖”,男子不服,起诉至法院,要求公司补发这笔费用,法院这样判了! 据纵览新闻7月2日消息,事情发生在江苏,男子不愿意去,公司只好安排其他人跟进,只不过公司有明文规定,如果员工不服从公司的安排,要给予一定的处罚。 这是员工入职前就须知的,公司每月除了会给员工分发底薪外,还会额外发“表现奖”,一个月1500元,项目要推进半年,所以男子在这个期间的奖项没了。 但男子自认为他还做了其他事情,又没在公司白待,他也付出了辛劳,这笔钱是他应得的,双方因为这笔费用争论不休,公司坚定自己的立场,无规矩不成方圆。 如果给男子开了这个先河,那这项规定的意义又是什么,到时候公司其他员工也挑项目,喜欢哪里就去哪里,不听领导的话,我行我素,整个团队跟散沙有什么区别。 男子没得到心仪的结果,就让法院来做主,公司提供了相关证据,认定男子是有目标性的选择工作,有利就做,避重就轻,法院经过审理,男子提出的所有诉求全没得到满足。 对于这件事情,大家有什么看法? 信息来源:纵览新闻 2025年7月2日
冤吗?”江苏一男子被公司安排跟进一项目,因项目在本地,没有差旅费,男子嫌钱少且觉
焰墨绘史
2025-07-03 15:1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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