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职业病防治法,谈公务员的体面
青岛的指北针
2025-07-04 15:09:45
《职业病防治法》于2002年5月1日劳动节正式实施。
根据《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职业病是指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此处,我们画重点,何为用人单位?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公务员不属于用人单位的范畴,公务员属于政府机关。
直到2025年8月1日起,参与突发事件处置的人民警察(属于公务员),可能因符合《职业病分类和目录》中新增的“创伤后应激障碍”而被诊断为职业病。
患职业病直接认定为工伤,公务员在工伤保险方面存在多处特殊性,这里不在一一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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