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资阳,7旬癫痫老人无视警告、不听劝阻,到村里的公共采石坑里洗澡,结果不幸溺亡

沐语纪史录 2025-07-05 16:19:40

四川资阳,7旬癫痫老人无视警告、不听劝阻,到村里的公共采石坑里洗澡,结果不幸溺亡,事后家属要求最后一个在坑里采石的村民以及村委会、镇政 府承担老人死亡30%的责任,赔偿15.8万余元。法院这样判!  

在四川资阳的一个小村庄,一位七十多岁的贺姓老人,明知道自己有癫痫病,也明明白白看到了“禁止游泳”的警示牌。

但还是一次次跑到村边那个老采石坑里洗澡。

结果,这次老人去洗澡发生意外,不幸溺亡。

没想到,老人的家属却一纸诉状,把采石村民许某、村委会,还有镇政府一块告了,索赔15.8万元。

理由是他们要为老人的去世承担30%的责任。

事发的这处水坑,是过去村民们采石留下的。

2024年4月,村民许某又在旧坑上继续挖了一阵,后被村委叫停,并要求回填。

许某也配合了回填工作。

但几场大雨下来,这些坑迅速积满水,成了一个个深浅不一的“堰塘”。

虽然表面看着就是个水坑,但是水到底有多深不知道,并且这片区域并没有封闭,谁都能进。

贺某住在附近,对这块地方早就熟得不能再熟。

贺某有个老习惯,没事就来这儿洗澡。

哪怕十几米外树上挂着“禁止下库游泳”的警示牌,哪怕村里反复提醒过安全问题,他也不当回事。

2024年9月4日晚上七点半,贺某又来了。

同村的周某也在洗澡,看见他朝深水区走,连忙提醒:“别再往里游了!”

但贺某像没听见似的,继续往深处去。

没过多久,周某就看见他开始挣扎。

周某赶紧报警求救,但等人打捞上来,贺某已经没了呼吸。

贺家人很难接受,坚称这不是意外。

老人的家人指责许某,说他非法采石挖出深坑,却没有彻底填回去。

又怪村委会监管不到位。

还把镇政府也一并拉上,说你们没围栏,只放个牌子,对不识字的老人没用。

家属反复强调:“这是公共区域,出事了,你们不能一点责任都不担。”

可被告一方都不认账。

许某说,这坑本来就存在多年,不是他一人挖出来的,叫停后他也回填了,没偷懒。

村委和镇政府也说,他们挂了牌、做了宣传,老人年纪大也好,但是成年人,自己知道风险还非要下水,这不该让别人背锅。

法院看得很清楚,关键是:有没有过错、有没有尽责。

对许某来说,法院认定这地方不是他个人承包的,也不是他建的水塘,别人跑来洗澡出事,不归他负责。

村委会呢,宣传做了、警示也挂了,贺某又不是头一回来洗澡,他应该知道哪里危险,别人劝他也不听,这不是管理问题。

镇政府那边,法院也说他们不是坑塘的直接管理者,又没证据证明他们监管不到位,所以也不用担责。

最终,法院判决很明确:这起悲剧,是贺某自己明知危险却还下水造成的。

贺某的行为属于“过度自信导致的过失”,后果只能自己承担。

法院驳回了全部赔偿请求,二审也维持原判。

一个成年人,又不是小孩子什么都不懂,不要总抱着侥幸心理,最后吃亏的还是自己。

信源:四川省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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