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一女子到面馆吃面,刚吃了两口发现不对劲,店家竟然把别人吃过的面,换了浇头端给自己。女子又气又恼,质问店家怎么这么恶心,自己口腔溃,万一传染上乙肝怎么办?店家却不以为然称:接受了退款就不应该这样说话,分明是找事! 顶端新闻7月3日报道,女子去吃面,店家把别人吃过的面,又重新浇盖端给她吃。 上海的七月,潮湿而闷热,女子在九院附近,找了个小面馆,一进屋面香扑鼻,空气凉爽。 女子找了个靠边的位子坐下,点了一碗打卤面,坐在那等着上面。 这时就听见隔壁桌的大哥辣直咳嗽,大着嗓门问:我要的是不辣的,这怎么回事? 老板娘赶紧跑过来,陪着笑脸道歉,人多忙忘了,马上给您重新做一碗,说着麻利地把面端走。 女子瞄了一眼,满满一碗面看样子也就刚吃两口。 事不关己,女子也没在意,继续扒拉着手机。 没一会,女子的打卤面上桌了,这几天口腔溃疡,她小心翼翼地吃着面。 刚吃几口,发现碗里有辣椒碎块,她心里咯噔一下,自己要的打卤面没有辣,不会是刚端走男子那碗有辣椒的面吧! 想到这她一阵反胃,把筷子一放,喊老板赶紧过来看看,自己点的打卤面,怎么会有辣椒碎块? 老板娘脸上的笑僵了一下,手在围裙上蹭了蹭:哦...可能后厨搞错了,我退你钱。 钱倒是退得爽快,可姑娘越想越不对。这分明是刚才那位大哥吃过的面,重新浇上卤子给自己吃。 女子气得面红耳赤,有你们这么做生意的吗?别人吃剩下的面,还端过来给我吃,有没有职业道德? 老板娘的脸唰地撂下了,给你退钱了还这么说话,做人能不能厚道点。 《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六项:禁止生产经营“污秽不洁、混有异物”的食品。 顾客食用后的剩面可能混入唾液、即使吃过一两口也不能再重新利用。 面馆将别人吃过的面换浇头后再端给其他顾客,卫生标准以无法满足直接食用标准,属于经营污秽不洁食品的违法行为。 两个人你一言我一语,各不想让,老板从后厨颠颠跑出来,围裙上还沾着面粉,瞪着眼:小姑娘说话要讲证据啊,你看见了? 女子气得嗓门都劈了,我就坐在大哥旁边,他都吃过了,辣的直咳嗽!我口腔溃疡,万一他有乙肝怎么办? 老板梗着脖子:你怎么知道他有病,我看你有病,没事找事。 我花钱是来吃新面的,不是来捡别人剩下的!你这操作比隔夜菜还膈应人!女子带着哭腔说。 老板娘在一旁冷笑,他就吃了一口!换个浇头怎么了?你怕得病去查啊!我出钱!收了退款还叽叽歪歪,你这态度才有问题!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该条款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 面馆把被人吃过的面,重新浇上卤子端给女子吃,存在欺诈行为,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 这种行为也违背了公平交易的原则,侵犯了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 消费者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而店家把别人吃过的剩面端给女子食用的行为,显然不符合这一要求。 女子哭笑不得,合着我吃了别人吃过的面,还成了我有问题,你怕浪费,怎么不自己吃? 老板没有认识到自己错误,还嚣张地指责女子:不要无中生有,一点小事有什么可吵的,要讲理讲法!别做无 赖混 蛋!我们正正当当做生意! 周围吃面的客人都停下了筷子,有人掏出手机录像,有人捂着嘴偷笑。 老板娘脸涨得通红,伸手就要推女子:你别在这胡搅蛮缠!以后别来我家吃面! 女子后退一步,这样的面馆,打死都不敢再来第二次。 老板还气够呛,我们做生意不容易!你这样大吵大闹,是想砸我们招牌! 旁边穿背心的大爷打圆场:算了算了,老板下次注意点,姑娘也别气了,犯不着跟这膈应人的事掰扯。 有人觉得在外面吃饭,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花钱落个清闲,要不然,花钱吃饭心里还隔应。 也有心人觉得,知道这家面馆,再也不来了,钱也退了,和这种人置气犯不上。 女子吃面的遭遇,实在让人如鲠在喉,一碗被人吃过的面,换个浇头就敢二次上桌。 店家的操作突破了做生意的底线,更触碰了食品安全的红线。 消费者花钱买的是安心,老板娘那句“他就吃了一口,换个浇头怎么了”,暴露了对卫生的漠视,更是对消费者基本权利的无视。 女子口腔溃疡担心传染风险,本是人之常情,换来的却是你才有病,没事找事,这种态度比剩面更让人气愤。 食品安全从来不是小事,哪怕“就吃了一口”,也不该成为侥幸的理由。 店家总说做生意不容易,可再不容易,也不能把良心和规矩一起省了。 毕竟,砸招牌的从不是较真的顾客,而是那些自作聪明、漠视底线的小聪明。 希望这样的“剩面生意经”,能早日被彻底杜绝。 对于女子吃面的遭遇,你有什么不同的看法? 信源:顶端新闻 2025-07-03
新动态:52开了以后,又是一个里程碑的胜利!柴桑大姐今天直播时告诉大家,52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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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影无踪
这还不投诉?让这黑店继续生存啊
阿福
我躺着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