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白占便宜吧?”半岛晨报6月22号报道,上海一位56岁的徐大叔为了和50岁的张阿姨结婚,不惜和女儿闹翻。结果婚后才发现,这个口口声声说“不图房子”的女人,早就设好了圈套。 徐大叔是个老实人,妻子去世后独自把女儿抚养成人。半年前在公园跳舞时认识了张阿姨,对方温柔体贴,处处关心他的生活起居。 张阿姨总是说自己不图钱不图房,就想找个人好好过日子。这话说得徐大叔心里暖洋洋的,觉得自己遇到了真爱。两人相处几个月后,感情迅速升温。 女儿发现父亲的异常后很担心,专门打电话提醒:“爸,你想找老伴我理解,可人得了解清楚啊。”但徐大叔觉得女儿多管闲事,一意孤行要和张阿姨结婚。 结婚前,张阿姨提出要签一份居住权协议。她说这样能让彼此都安心,以后也少些纷争。徐大叔当时觉得没必要,但架不住她软磨硬泡,最后还是签了。 这份协议写明,即使离婚,张阿姨也有权在徐大叔的房子里住到老。当时徐大叔压根没想到会有离婚这一天,稀里糊涂就签了字。 婚后没几天,张阿姨就像变了个人。她开始对家里各种不满,说厨房要改造,地板要换新的,家电都太旧了。徐大叔前前后后花了三四万,换来的却是更多的挑剔。 过分的是张阿姨把徐大叔赶到客厅睡沙发,理由是他打呼噜影响她休息。还规定晚上8点后不准进卧室,早上8点前不准叫她起床。 徐大叔这才明白自己被骗了,忍无可忍之下提出离婚。本以为离了婚就能解脱,没想到张阿姨拿着那份居住权协议告上法院,要求继续住在他家里。 法院根据协议判决张阿姨有权继续居住,这下徐大叔彻底傻眼了,自己的家变成了别人的家,自己反而成了外人。 张阿姨搬回来后换了门锁,设置密码,徐大叔晚上经常进不了家门。她还经常邀请朋友来家里聚会,完全把这里当成了自己的地盘。 让人气愤的是,有一次徐大叔身体不舒服想早点休息,张阿姨却堵在卧室门口不让进,还说协议上没规定他必须睡卧室。 第二天,徐大叔决定反击。他找张阿姨谈判,要求她交房租。按照市场价,同户型月租3000元,他只要2000元。张阿姨当然不同意,说凭什么给前夫交房租。
这次徐大叔态度很坚决:“你要是不交,就请法院执行。这是我的家。”他准备通过法律途径要回自己的权益。
说白了,就是一场“以爱为名”的套路。张阿姨用不图房不图钱的温柔话术打动徐大叔,婚前签了居住权协议画押,婚后立马变脸作妖,把大叔当冤大头。
大叔呢,被爱情冲昏头,既没听女儿劝,也没仔细琢磨协议的风险,最后离婚了还被“法律”绑在房子里,被张阿姨拿捏得死死的。
现在大叔想让张阿姨交房租,其实就是看透了对方的真面目——哪有什么真心换陪伴,分明是“协议当武器”。
这也给所有老年人提了个醒:再婚不是小事儿,尤其是涉及房产这种大事儿,婚前一定要把丑话说清楚、写明白,最好找懂法的人看看协议。子女也别觉得“老人再婚丢面子”,多操点心把关,别让爸妈成了“被算计的老实人”。
现实里确实有真心换真心,套路换套路。老年人图个陪伴不容易,但防人之心不可无啊! 信源:半岛晨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