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女子月薪2000元,却为男友贷款了83万。后来,男友称忘不了前女友,抛下了女子。最后,女子找到男子母亲,对方表示自己儿子惯于欺骗他人,还提醒女子不要和他结婚。最终,女子无力应对催款,只好报了警。
新黄海7月7日报道,朱女士前几年离异了。后来朋友出于同情,想给她介绍个男友,让她以后有个依靠。
朱女士听到后挺高兴,也很感谢朋友记挂自己的终身大事。初次见到男友时,她心花怒放,对方的一举一动完全符合她找男友的标准——男友会为她剥虾、倒水,这些贴心的举动让朱女士觉得自己的后半生有了依靠。
经过一段时间的交往,男友表示等自己稳定下来,就娶朱女士为妻,到时候两人恩恩爱爱地享受后半生,还问朱女士愿不愿意。朱女士哪里会不愿意呢?她早就梦想着这一切了。
离异后的这几年,她孤苦伶仃,在思想和生活上都没有依靠。如今有了男友的照顾和贴心话语,她高兴得不得了,甚至觉得和之前的丈夫离婚是正确的选择。
可是不久后,男友告诉朱女士,自己的父母生病了,加上要给工人发工资,手头一时拮据,让朱女士想想办法帮帮忙。朱女士心中有些犯难,自己月薪才2000多,哪有钱帮男友呢?
但看到男友又是给自己买菜、做饭,还打扫卫生,想着这样贴心的老公以后上哪找去?于是便拿出自己仅有的一点积蓄给了男友,让他赶紧回去看望父母。
男友拿到钱后消失了几天,回来后不停地感谢朱女士,说她是个好女人,等自己这笔大生意结束,就把钱如数还给她。朱女士听后高兴极了,想着过不了多久钱就能拿回来,还能让男友感受到自己的帮助和照顾,这又能增进两人的感情。
可没过多久,男友又告诉朱女士,自己的这笔款项出了问题,对方不能按时打过来,工人的工资需要自己贴补发放,又希望朱女士帮帮忙。朱女士的工资哪够发工资呀?她焦头烂额,但又担心不帮男友,对方会对自己有意见,于是又硬着头皮东拼西凑给了男友一笔钱。
男友说不够,希望朱女士再想想办法,还承诺只要帮他扛过这个难关,一定会加倍补偿。朱女士无奈说出实情,这已经是自己的全部家底了,还向亲朋好友借了一点。
男友却表示:“不要紧,你可以在网上借,到时候我帮你还,只需要一个星期周转就行。”朱女士一想也是,反正到时候对方把钱打过来就能还上,不用再东拼西凑,从网上借出来挪用一下就可以。
就这样,朱女士用自己的信息为男友贷款了83万。原本以为一个星期后,男友就会把钱还上,可从那以后,男友就躲着她,根本不露面。
朱女士着急地四处寻找,却找不到人。但催债的人却不断找上门,她把仅有的房子抵押了,每月2000元的工资也全部搭进去,还是不够还款。照这样下去,她的生活完全乱套了,当务之急还是得找到男友。
于是,她请调解员帮忙找男友。男友却直接说自己忘不了前女友,不可能和朱女士结婚,对于这些借款只字不提,说完就挂断了电话。
后来调解员帮忙找到了男友的母亲,对方直言:“我这个不省心的儿子谁都骗,不光骗朱女士,连我们也骗,你可别嫁给我儿子,否则后悔都来不及!”
朱女士走投无路,只好报了警,希望民警能找到男友,让他把这83万借款还上。她也下定决心,以后不会再轻信别人的话,还是踏踏实实拿着自己2000元的月薪过日子。
一、男友这种行为是否构成诈骗罪?
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构成诈骗罪 。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
如果男友从一开始就抱着非法占有83万贷款的目的,编造父母生病、发工资等虚假理由,骗朱女士贷款给自己,那就满足虚构事实和非法占有目的这两个关键要素,且83万远超诈骗罪“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很可能构成诈骗罪。
但如果他起初有还款意愿,只是后来因为一些原因无法偿还,那就不构成诈骗罪,而是民事借贷纠纷。
二、朱女士要追回这83万,该采取哪些法律途径?
依据《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
朱女士首先可以收集转账记录、聊天记录、借条等能证明借款事实的证据,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男友还款。
另外,若能证明男友构成诈骗,可配合警方调查,通过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在追究男友刑事责任的同时要求退赔损失。
大家如何看待此事?
山中老虎
傻逼东西活该被骗
13xxxxxx86用户
智商为零的傻瓜🍉,不骗你骗谁。
小留念
都上新闻的,都是极端人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