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淮北,一女子在彩票摊上刮中了100万元大奖,可没想到店主却一把抢走了彩票,还

雷雷说趣 2025-07-07 23:22:39

安徽淮北,一女子在彩票摊上刮中了100万元大奖,可没想到店主却一把抢走了彩票,还一口咬定顾客并未付彩票钱,这彩票属于摊主的。双方争执不下,选择了报警求助。 据报道,7月6日晚,一个街头彩票摊前,一位女子正饶有兴致地刮着彩票,周围偶尔有人驻足观看。 突然,这位女子一声惊呼:“我中了,我中了!”这一喊,瞬间吸引了周围人的目光,大家纷纷围拢过来,眼中满是羡慕与惊叹。 然而还没等女子从惊喜中缓过神来,彩票摊的老板却一把抢走了彩票,声称女子还未付这张彩票的钱,不能将中奖的彩票拿走。 女子气愤不已,坚称自己买彩票时已经和老板说好了,只是还没来得及付钱而已。 此时,有围观群众表示:“你都把彩票给人家了,那就是人家的。” 但也有人支持老板,认为没给钱这张彩票就不是女子的。 女子实在气不过,于是报了警。 事后,彩票摊附近的餐馆工作人员透露:“那个彩票摊在这摆了快两年了,昨晚8点多就听见外面吵起来了,跑出去一看,才知道是顾客中奖老板不认账。老板还说要顾客把摊上剩下的彩票都买了,才给中奖彩票,这要求也太奇怪了。” 就在大家纷纷猜测事件走向时,7月7日下午,当地福利彩票发行中心发布情况通报,称双方已达成一致意见,中奖彩民已顺利兑奖。 这起看似简单的彩票纠纷,实则涉及诸多法律问题。 1、女子没付钱就刮彩票,这是否合法? 其实从法律角度来看,对于买卖合同,那自然是一手交钱一手交货。 但是从生活常识角度,先刮彩票再付款也是非常常见的。有些老板为了赢得顾客,经常会让顾客先开彩票。 按照女子所说,她在刮彩票前已经和摊位主说过了,摊位主也同意了,那么双方之间的买卖合同已经成立了。哪怕女子事后付款,也不影响买卖关系。 《民法典》第465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因此,在摊主自愿把彩票交给女子时,女子就享有了彩票的所有权。 此时摊主以女子未先付钱为由进行抗辩,则没有法律依据。 2、摊主抢了女子的彩票,要求女子买下所有彩票才归还,这是无理取闹。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54条规定,强买强卖商品,强迫他人提供服务或者强迫他人接受服务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三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一千元以下罚款。 摊主逼迫女子买下所有彩票,这摆明了就是强买强卖,应当予以治安处罚。不过,如果女子事后不计较的,摊主又赔礼道了歉,那自然可以不处罚。 最后,彩票中奖本身具有一定的随机性和不确定性。一旦中奖,奖金归属应当以彩票的合法持有者为依据。如果因为支付问题导致彩票归属产生争议,双方应当通过合法途径解决,如协商、调解或诉讼等,而不是采取过激行为。 对此,您怎么看? 信息来源:环球网2025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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