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通报未婚女子被结婚8年
在2017年办理结婚证可是还要户口本的!即使拿着长得有点像,那户口本又从何处而来呢?难道这名冒名顶替的女子手里拿着假身份证还伪造了户口本?就能从民政局通过婚姻登记的检查吗?现在警方在通报那么安徽马鞍山民政部门,难道不开始彻查内部的工作失职吗?
罗女士是云南文山人,在当地办理个税汇算清缴退税时,发现被退回。本来自己是未婚,怎么变成了已婚状态。最终发现在2017年,有人冒用他的身份,在安徽马鞍山市铅山县办理了结婚登记。也就是说他现在已经是结婚了8年,而且有丈夫。
最终他进行了报警,警方询问安徽马鞍山市民政部门,对方也认可曾经给罗女士办过结婚登记。解释说有可能身份证上的照片有点相似。但是罗女士从来没有去过云南,也没出借过身份证,更不可能将户口本交给他人。那么安徽方面看到的又是什么样的身份证和户口本呢?只有看到假的了!审核人员应该有审核身份证的仪器,为什么还能让假冒人通过的检查呢?
更让人细思极恐的是,现在有个女人假冒罗女士在安徽生活,他为什么要假冒他人去做结婚登记呢?他为什么又伪造了一系列证件?这其中已经涉及到刑事犯罪,因为伪造国家证件是要被刑事追究责任的。但是更想知道,借用他人名字领结婚证,到底想干什么?现在又不限生育,也不存在准生证,又想干什么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