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焦作,男子认识了怀孕8个月的女子,她说孩子的父亲找不到了,愿意嫁给男子。男子
河南焦作,男子认识了怀孕8个月的女子,她说孩子的父亲找不到了,愿意嫁给男子。男子不嫌弃她大肚子,给她11万彩礼还买了2.6万的三金,可结婚时女方未来一人参加婚礼,男子就觉得奇怪。婚后女儿出生,男子把孩子落在自家户上,姓他的姓,视如己出。可结婚2年间,妻子总以各种借口回“哥哥”家,一住就是半个月,男子家人更觉得奇怪,起了疑心,一调查惊掉下巴!
7月10日,大参考报道,史先生娶了怀孕8个月的李某,可她回“哥哥”家比在自家住的时间都多,一些细节证明了史先生一家的怀疑,可能“哥哥”就是孩子的父亲!在李某没解释清楚时,她突然失踪了!
史先生是大龄剩男,一直没找到合适的女子结婚,他及家人都很着急。
有人帮忙介绍,他认识了李某,李某长得很漂亮,也年轻,就是挺着个大肚子,已怀孕8个月。
李某模样不错,史先生有些动心,但怀着别人的孩子,他还是有些犹豫,史家人也觉得娶个这样的媳妇,怕没面子!
可李某说,孩子的父亲找不到了,只要史先生愿意娶她,她就踏实地与他过日子。
一句话触动了史先生的软肋,他觉得这个女人太可怜了,遇到了渣男,他突然有种想保护她的欲望。
更何况,自己娶亲也难,年龄大的他看不上,年龄小的看不上他。这个他看中了,缺点就是怀了别人的孩子,管他呢,只要好好过日子,孩子谁养跟谁亲!
史先生说服家人,毅然决定娶李某。
他不想委屈了李某,按风俗他给李某11万彩礼,还为她购买了2.6万的三金,然后办了婚礼,风光地把她娶进了门。
可结婚时,李某娘家一个人都没来参加婚礼,让史先生很是奇怪,全家人背后都嘁嘁喳喳地猜这是啥情况?
史先生不在乎,女人娶进门过日子就行了,别管那么多。
婚后不久,李某生了个女儿,史先生很是兴奋,娶了媳妇生了娃,双喜临门,他把女儿当成心肝宝贝,视如己出。
史母也细心地照顾儿媳妇月子,把孩子当亲孙女一样照顾。
随后,史先生帮女儿落户到自家户口本上,随他姓史,起名史*鑫。
慢慢的,史先生发现,在结婚2年的时间内,妻子时不时就以各种理由和借口去“哥哥”家住,一去就是十数八天,甚至半个多月。
他算了下,妻子在家的时间都没去“哥哥”家时间多,史先生心里很不舒服,认为妻子这哪是好好过日子的样子!
史家人认为,你哥哥离开你,家就不转圈了吗?这是什么哥哥?
可他们发现,李某的哥哥姓石不姓李,根本不是她亲哥哥。
这让史家人疑心更重:难不成,李某的哥哥是她女儿的父亲?
怀疑只是怀疑,并无证据。可一件事的发生,让他们更加确定了他们的猜疑。
在家族群里,李某发了几张女儿照片,史先生及家人被照片上的字惊呆了:石*颖6个月留影!
他们刚要质问,女儿明明姓史,为什么照片上写着石?可万没想到,李某突然退群了。
李某矢口否认,说两个孩子同时拍照,是照相馆把两个孩子名字搞串了,她还与照相馆吵了一架。
认为是史先生一家疑神疑鬼的,不可理喻。
史先生觉得这事蹊跷,肯定跟她姓石的哥哥有关系,让他们更觉得猜疑得到了验证。觉得妻子就是狡辩,理由根本站不住脚,两人因此事也没争论出个里表来。
在2025年5月,李某突然骑着电动车带着女儿又去了“哥哥”家,一个多月了也不回来。
史先生催她回家,可好,李某及她哥哥的手机全关机,联系都联系不上了。
史先生既气愤又无奈,这是自己忍辱负重花重金娶来好好过日子的媳妇吗?他最后求助记者调解。
史家人随记者来到石某的母亲家,石母表示不认识李某,从来没见过。并声称,儿子在外面做啥,或是他俩跑到哪里,有无车房,她一概不知,也与她无关。
史母很气愤,从媳妇进门到生孩子,伺候她们吃喝,照顾孩子,可媳妇跑到石家。
石母也不是善茬,怒怼她,你来俺家找她干啥?与我们无关!
而记者采访到其他村民,村民一眼就认出照片中的李某,说他带着两岁的女儿在石某家住一两年了,前几天还见过她。
村民的回答证明了李某与石某的关系,但不管他们躲到哪里,他们都是见不得光的!
《民法典》第1043条规定: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互相关爱;家庭成员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
史先生不在意李某怀有8月身孕,花11万彩礼个2.6万买三金,拿出真诚与诚意与她领证结婚,视孩子如己出,李某理应履行夫妻互相忠实义务,好好过日子。
《民法典》第1054条规定: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没有法律约束力。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李某存在隐瞒孩子生父真实身份的情况,明知孩子生父是谁,却对史先生谎称找不到,诱使史先生与其结婚,构成婚姻欺诈。
依据法律可撤销婚姻,史先生有权主张损害赔偿请求。
并且可要求李某返还彩礼及购买三金款项,对于他抚养2年的女儿,有权索要抚养费的权利。
您对史先生的遭遇怎么看?
信源:大参考2025-7-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