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阿克塞县,青甘大环线,一名博主在社交媒体发视频爆料,他在青甘大环线G3011

社会速通员 2025-07-14 18:12:07

甘肃阿克塞县,青甘大环线,一名博主在社交媒体发视频爆料,他在青甘大环线G3011柳格高速455KM处时,驶入正规非铺装道路时遭遇专业三角钉扎胎,3车12条轮胎全部被扎报废。针对此事,当地警方立即展开调查,于7月11日将犯罪嫌疑人马某某、李某某抓获。 据小强热线7月13日报道,一名旅游博主发视频称,7月5日他带领广东游客车队,行驶至青甘大环线G3011柳格高带455公里处时,驶入正规非铺装道路时,所驾驶的三辆车12条车胎全部被扎报废,最多的一条胎被扎了30多颗钉子。 该博主强调说,这条路是正规道路,设施齐全,路口也没有任何提示说不能进入。 博主称,当时车胎上扎的钉子多到不敢拔,全拔了车胎就完全没气了,当时地处荒凉,无法救援,如果车胎全没气了,处境就相当危险了。 由于此旅游团队比较专业,经验丰富,携带了充足的工具,最后只能是在路上边走边打气,边补胎,最后才勉强走出了困境。 试想,如果不是专业的旅游团队,携带的工具不够专业不够多,那么后果真的是不堪设想。 该博主在视频中气愤得说“你这不是谋财,是害命”。 博主称,扎胎的工具是专业的扎胎器扎伤的,扎伤轮胎的都是四角铁蒺藜,道路四周荒凉,怀疑是有人故意撒的。 视频发出后,引发了广泛关注,同时当地警方第一时间成立联合调查组,对视频所述事件进行核实。 12日,甘肃阿克塞县公安部门发布通报称,经查,马某某(男现年52岁)、李某某(男,现年57岁)与他人发生矛盾,遂在对方经过路段抛撒扎胎钉实施报复。11日,该局将犯罪嫌疑人马某某、李某某抓获。 通报指出,事发路段地处青甘交界处的甘肃阿克塞县阿伊纳乡,为牧场砂砾路,距离G3011柳格高速青甘大环线41公里。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公安机关将加大辖区路段巡查管控,确保游客出行安全。 针对此事,我们来分析一下,马某某和李某某事件都涉及到哪些法律呢? 第一,故意毁坏财物罪:《刑法》第275条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5000元以上)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本案中,嫌疑人主观上有毁坏轮胎的直接故意,客观上造成多车轮胎报废,若财物损失达到数额较大标准或存在其他严重情节,符合该罪构成要件。 第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根据《刑法》第114条,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嫌疑人在公共路段抛撒扎胎钉,其行为相当于设置无差别攻击,极易引发车毁人亡的悲剧,危害了公共安全,符合该罪构成要件。 如果两男子抛撒扎胎钉是为了泄愤报复或者无事生非,扰乱了公共秩序,也可能涉嫌此罪。 第四,如果其行为尚不构成犯罪,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可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对此,你有何看法?#分享城市新鲜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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