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快人心!”上海,一对夫妻结婚后,在当地购买了一套价值千万元的豪宅,但因为无力偿还房贷,女方曾找母亲借款了68万元,用以偿还房贷,可谁知3年后两人离婚,男方不仅不肯还房贷,甚至还不愿意把之前的借款归还给女方!法院最终是这么判的。 作为夫妻双方,在结婚期间产生的债务,按理来说应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然而如果是离了婚之后,又产生了借款,那就不能再两个人平分了! 这位女子和丈夫结婚后,两个人没有太稳定的收入,却购买了一套价值千万元的豪宅,但两个人需要不断还房贷,婚后没过多久,丈夫就拿不出钱来还房贷了。 眼看着房子要被收走,妻子只好找母亲借了68万元,用来偿还房贷,可谁知3年后,两人婚姻破裂,经过法院判决后离婚,房子归男方所有,但男方需要偿还房贷,并且给妻子一部分折价款。 可男子迟迟不肯还房贷,更别提给折价款了,女子看的着急,生怕自己最后人财两空,于是只好又借了40万元给前夫,用来偿还房贷,可事后男子还是以各种理由推脱,就是不肯还钱。 女子一气之下就把前夫告上了法庭,前夫认为68万元和40万元都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所以应该一人一半,而且自己从来没同意要借钱,都是妻子“自愿”的,所以应该属于无息。 法官在审理后认为,后面40万元的借款已经在离婚判决后,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而夫妻没离婚之前的68万元借款,双方一人一半。 最终判决丈夫需要归还前妻73.5万元以及部分利息,这也算是保障了女子的权益! 信息来源:《女子替前夫还贷40万被指“自作多情”?法院判了》大参考
“大快人心!”上海,一对夫妻结婚后,在当地购买了一套价值千万元的豪宅,但因为无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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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5 18:3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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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顶侯
这是沉没成本,法律虽然判决前夫哥还钱,但是前夫哥却无偿还能力,你奈我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