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男子在朋友家喝酒,看到朋友妻子正躺在床上给婴儿喂奶后,起了色心,偷摸了朋友妻子的胸部。被朋友妻子发现后逃出屋里,而后被朋友狠狠打了一顿,导致轻伤。事后男子朋友被警方以涉嫌故意伤害罪刑拘,最终被判8个月。警方对男子作出行政拘留7日的处罚。男子将警方告上法庭,法院这样判!(本文主要信息来源:裁判文书网、河南省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一栋普通民宅内,风扇嗡嗡转动,却驱散不了酒后的燥热。郑某和两个朋友,正围坐在客厅的茶几旁推杯换盏,啤酒瓶东倒西歪地散落一地。而郑某的妻子王某在里屋哄孩子,婴儿的啼哭声时断时续。 酒过三巡,燕某的眼神开始飘忽,借着酒劲,他摇摇晃晃地起身,嘴里嘟囔着“看看孩子”,径直走向卧室。 而此时王某正侧躺在床上哺乳,衣衫半解,见燕某突然闯入,下意识地拉了拉衣角。可燕某不仅没退出去,反而凑近,伸手摸向她的胸部。王某猛地一颤,尖叫出声:“你干什么!”燕某这才如梦初醒,慌不择路地冲出房间。 郑某听到妻子的呼喊,瞬间酒醒了大半,抄起门边的木棍就追了出去。夜色中,燕某踉跄逃跑,但很快被郑某追上。木棍狠狠砸向他的后背,燕某哀嚎着倒地,郑某又冲上去连踹数脚,直到邻居闻声赶来拉开。 事后,燕某被送往医院,诊断结果显示:9根肋骨骨折、胸椎棘突骨折,构成轻伤一级和二级。经过警方介入调查,最终对燕某猥亵他人的行为处以行政拘留7日,而郑某则因故意伤害罪被刑拘,最终被判8个月有期徒刑,并赔偿燕某2.5万元医疗费。 这一判决迅速引发争议,不少网友愤愤不平:“难道丈夫只能眼睁睁看着妻子被欺负?” 燕某不服警方的行政处罚,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声称自己只是“酒后失态”,并非故意猥亵。但法院驳回了他的诉求,认定其行为已构成猥亵,证据确凿。 而郑某的辩护律师曾主张“正当防卫”,但法院认为,燕某的侵害行为在逃离现场时已经终止,郑某后续的殴打属于报复,而非防卫。法官在判决书中强调:“法律不允许以暴制暴,否则社会秩序将陷入混乱。” 这起案件折射出法律与道德之间的微妙冲突。从情感上讲,郑某的行为似乎情有可原,但法律必须保持理性,不能因愤怒而纵容私刑。正如一位法学专家所言:“法律的作用不是替人泄愤,而是确保每个人都能在规则的框架内寻求公正。” 只能说,当愤怒与法律碰撞时,我们更应冷静思考:真正的正义,不是快意恩仇,而是让所有人都能在秩序中找到公平。 对此您这么看?欢迎大家到下方评论区留言共同讨论。
法律就是这样子,根据犯罪定型。比如,他打你了。你不还手,就是对方寻事姿事。你还手了,不管打赢没打赢,就是互殴。他偷了你一个很重要的价值好几万的东西,属于偷盗,你直接把他打后半生不能自理。看谁先起诉谁。一般法院会并案审判。偷盗多少然后就按法律书上说的。你打他生活不能自理,是另一个事。两个事在法律上不可能混交到一起的。
天上有个白玉京
等一个评论:希望法官遭遇同样的事情,看他怎么做
顺道者昌。顺其自然 回复 07-21 19:41
月光照下遍地霜,英雄谁没受过伤。我就站在人群中央,能够理解你沧桑。天上地下,佛性独尊。心行道义,自主人生。道法自然,清净无为,我以平常心度过所有。心若道义成英豪,一任平生自逍遥。事如春梦了无痕,心如虚空不染尘。清风有意难留我,日月无心自照人。传播正能量,美化人世间。善恶到头终有报,只缘来早与来迟。世事因缘生,好坏唯心造。不要为任何人事物烦恼,烦恼是没有用的。不要徒增烦恼空悲伤。🌹本性清净,七情六欲,善恶正邪,都是心想出来的。不想则无。不想烦恼就永远没有烦恼。愿你们一切安好,没有烦恼。💐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良好的心态,才会有美好的人生。境由心生,情由心起。命由心造。心好一切都好,一切唯心所造。[666]
洗羊羊 回复 07-21 18:29
猥亵作为一个罪名,代价如此之低吗?行政拘留8天,是不是缴了罚款就轻判了事
用户10xxx47
法官又有什么作为!
用户10xxx49
这样的判决,天理何在
用户10xxx21
这个法官,是学什么出来的?能换位思考吗?
指点江山
真的假的,这样判不是助长犯罪吗?
满月下的星空
这样的判决,天理何在
fufu
没钱就没有公理
晨曦 回复 07-21 21:47
说的对
实话实说
这种朋友可交吗?酒后看人品?
晨曦
最好不要遇误导人们对猥亵罪的判决程度。构成猥亵罪,就不会按拘留处理了。
用户10xxx34
打的对,没毛病,法律对这种人只拘留几天,不是太儿戏了吗?侮辱人妻,不打他对得起自己的妻子吗
有心无力
龟儿子,两个白包包有啥好摸的[思考]
用户10xxx90
是我也打,朋友妻不可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