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就是命(4)! 邹一梦的母亲个子不高,因为是小脚(这里的小脚是后天人为的,是封建落后所致。),走路的频率虽然很高,但是移动的距离很短。头很圆,头发是盘起来,圆脸,皮肤不白,略带一点黄色,眼睛不大,单眼皮。 邹一梦母亲是二三十年代出生的人,那时候的女性,很少有抛头露面去地里干活的,那个年代女人,脚被裹成了小脚,即使想干活,也干不了,所以女性多是在家做做家务,带带孩子什么的。出来的少,村里的人也就很少见到邹一梦的母亲的,偶尔见到邹一梦母亲,他母亲也表现的很严肃,没有见过她笑的样子。 邹一梦的母亲在家里做家务,邹一梦的父亲在村里的私塾教书,后来私塾扩建,变成了学校,因为邹一梦的父亲有学问,就被指认为校长,邹一梦就在这样的环境中出生,成长,你还别说邹一梦一切都显得那样一帆风顺,要说为什么会一帆风顺,主要还是因为有祖宗积蓄的原因吧?看的出来,不管那个朝代,那个年代钱这东西都管用。 邹一梦就在母亲天天在做家务,父亲天天去学校教书的家庭中,一九五几年左右出生了,慢慢长大,去读书,长大成人,一九七几年走上工作岗位。 邹一梦顺利接他父亲的班,在他父亲工作过的学校教书,成为公家人,端上了铁饭碗,成为那个时代,让人羡慕的一族。 前面说到,邹一梦结婚了,找的媳妇也是门当户对的大家闺秀,而且和邹一梦的母亲是同族。邹一梦的媳妇,不是小脚,脚没有裹,是大脚,走路干活也看着有气没力的感觉,而且这个特征伴随李媳妇一生。毕竟邹一梦是那个年代的上班一族,端铁饭碗的,自己的媳妇自然也不能去地里干活。 就这样,邹家的两个端铁饭碗的媳妇都在家做家务。邹一梦的母亲和自己的媳妇是来自同一个大家族,也许这就是那个年代的弊端,大家族与大家族之间联姻,小家族则和小家族之间联姻。 这样的婚姻,也有好的一面:因为邹一梦的媳妇和邹一梦的妈妈来自同一个家族,所以避免了婆媳矛盾的产生。(待续)
在美国黑奴时朝,南方农场主喜欢用女黑奴来招待客人,而且这是一项传统。结果,这些女
【15评论】【17点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