隔壁小区又因为加装电梯吵了起来,原因不是因为有人反对,也不是因为分摊加装费,而是因为一、二的住户要求签订质量保证协议。一、二楼的住户说,你们楼上非要加装电梯,都是楼上楼下的邻居,我们不好反对,但我们不使用,也不出钱,同时也必须给我们一份风险保证,如果因为加装电梯使楼房出现开裂、下沉等问题,必须给我们赔偿,并要求促成这事的物业和社区担保。这个要求一提出来,楼上的住户还没说什么,物业和社区不愿意了,物业说我们不是法人,没有资格担保,社区说我们是基层政府机构,出具的担保无效。于是一、二楼的住户不愿意了,说:加装电梯的好处都让你们物业、社区、电梯公司、楼上的住户得了,却一点风险都不愿意承担,这不公平。 大家说一、二楼提这样的要求合理吗?
电梯里看到的,这个我居然看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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