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福州,男子和妻子离了婚,他把两个孩子的抚养权都要了,把一套还要还贷60多万的

代码诗人 2025-07-23 13:45:34

福建福州,男子和妻子离了婚,他把两个孩子的抚养权都要了,把一套还要还贷60多万的房子给了前妻,等前妻把这60多万还完,要他配合过户,他却不乐意了,他要前妻支付大女儿的抚养费,前妻崩溃大喊:结婚十几年,我什么都没有得到,他还把两个孩子捆绑在身边,如果把孩子给回我,我肯定会负责。 据第一帮帮团,7月22日报道,林女士一睁开眼,就感受到一股压力袭来,她要起床上班了,60多万的房贷,容不得她有半点偷懒惰。 为了还钱,她每天早出晚归,工作也是兢兢业业的,不敢有半点敷衍,她努力工作,生活上还不敢有半点奢侈,她还得省吃俭用,从牙缝里省下每一分钱,她就想早点把房子剩下的钱还完了,让自己有一个家。 都说离了婚的女人是没有家的,娘家回不去,婆家不能待,她不信命,她要证明自己是有家的。 终于在她的努力下,她还清了房子所欠下的所有的钱,当她把所有的钱花完了,她只想一个人点上一大桌子菜,自己好好犒劳自己,她的生活变好了,却在这时,前夫找她麻烦了。 当她还清了房子的所有的钱,她还有一事要找到前夫,她要让前夫配合过户房子。 前夫就是抓住了这一点,要林女士给抚养费。 自从离了婚前夫张先生,他不愿意把两个孩子给前妻,他就想让孩子和前妻断了联系,他不让孩子找前妻,也不让孩子和前妻有联系。 林女士也以为两个孩子喜欢待在原来的家,孩子不联系她, 她也默认了孩子喜欢待在父亲身边,也就不争不抢了。 但现在,前夫看到林女士生活好过了,现在又有事要求他,他现在工作还欠着工资,手里实在没钱了,两个女儿的抚养费压得他透不过气来,他这才要大女儿的抚养权。 但林女士说了,本来大女儿的抚养权就是要给她的,既然前夫把大女儿的抚养权也要了,那么前夫就得承担一切,如果孩子回来跟她,她肯定会承担责任。 张先生一看前妻这么狠心,自己生活好过了,还是不管女儿的生活,他找来了调解员。 面对前夫和调解员的到来,林女士情绪很激动,问前夫来干什么,她道出了自己的委屈。 当初离婚的时候,她和前夫一人一套房子,前夫要了两个孩子的抚养权,他就要那一套没有欠债的房子,林女士要了这套欠了60多万的房子。 她也不是不管孩子,是前夫要了孩子的抚养权,孩子也不联系她,她默认了孩子喜欢在他们父亲那里。 但是孩子却是这么说的,他们去母亲那边会不习惯,是父亲不让他们和母亲联系的。 了解到这一点,调解员就做出调解,让张先生配合林女士过户房子,张先生也提出了自己的诉求,让前妻承担大女儿以后的学杂费。 林女士同意了。 那么该如何看待这件事情呢? 1、 离婚协议上,已经明确约定好,这欠款60多万的房子归属林女士,林女士还完钱之后,那么前夫应当配合她过户。 《民法典》第1076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只要双方是已经协商好,并且已经签字了,张先生就不能以此为把柄,要挟前妻支付更多的抚养费。 2、 即使孩子的抚养权不在林女士这边,林女士依然对孩子有抚养义务。 《民法典》第1067条规定: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夫妻离了婚,孩子的抚养问题,双方一定要协商好,林女士也不得以抚养权不在自己这边,就不支付抚养费。 那么你是如何看待张先生和林女士之间的事情呢?素材来源:第一帮帮团 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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