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男子和女友恋爱一年多,女友怀孕后,男子想给女友一个名分,要和女友举办婚礼并

冷山冷山 2025-07-23 15:27:52

河南,男子和女友恋爱一年多,女友怀孕后,男子想给女友一个名分,要和女友举办婚礼并领证结婚,不料,女友却告诉男子她还没离婚,是有夫之妇。男子委屈:这一年多给女友花了五六万,还给她买了香奈儿的香水,到头来竟然自己是男小 三。男子联系女友的婆婆,没想到婆婆的回复更让男子气愤。网友:这婆家真大气!

据小莉帮忙7月22日报道,男子黄先生和女友谈了一年多恋爱,眼看着就要奉子成婚,现在却突然变成了男 小 三,他实在是咽不下这口气。

据黄先生透露,他一直在国外打工,身处异国他乡,想找个对象着实不容易。

一年多前,黄先生认识了一个女子小美,人长得漂亮,对他还温柔体贴,两人相处的非常融洽,让黄先生尝到了爱情的甜蜜。

恋爱相处过程中,黄先生得知小美是离异的,小美的闺蜜也证实小美离过婚,但他并不在意这些,只要两个人相处的幸福,这才是最重要的。

因为聚少离多,小美每次给黄先生打电话都是埋怨要钱,黄先生也很宠爱小美,每次都是500、1000的给小美转账,毫不吝惜。

黄先生也很懂浪漫,时不时给小美寄个礼物,1800元一瓶的香奈儿香水,他也从国外给小美寄。

一年多下来,黄先生给小美花费了五六万,感情也越来越甜蜜,小美突然告诉黄先生:她怀孕了。

听到女友怀孕的消息,黄先生高兴的合不拢嘴,当即就表示要给女友一个名分,还要盛大的举办婚礼,和她领证结婚。

万万没想到,女友却犹豫了。

女友这才吞吞吐吐的告诉黄先生,她还没离婚,还是别人的妻子。

这话犹如一个晴天霹雳,让黄先生震惊不已,没想到谈了这么久的恋爱,他才是第三者。

虽然气愤不已,但黄先生还是很爱小美,他舍不得打她,也不舍得骂她,只希望女友能当面给他解释清楚,但女友就是联系不上。

黄先生只能求助记者帮忙,记者帮忙联系上小美的婆婆,本以为婆婆会气急败坏的把小美赶出家门,结果却让黄先生更加吃惊。

小美的婆婆表示黄先生完全是瞎扯,小美一家人过的挺好的,他们根本没有离婚,最后还训斥黄先生是男 小 三。

小美的婆婆都维护小美,不得不让人说,这婆家的格局真大。但黄先生还是不死心,还想再争取争取。

记者联系上小美本人,小美却一口咬定是黄先生骗了她。

小美表示,去年黄先生还没找到工作,两人都是一起花她的的花呗和信用卡。

对此,黄先生反驳道,他和小美都为对方花过钱,他不想纠结花钱的事,只想知道小美离婚了没。但没等黄先生说完,小美就挂断了电话。

目前,黄先生表示会走法律程序,来达成自己的目的。

从法律角度来看,黄先生有胜算的可能吗?

一、小美婚内与黄先生恋爱,违反公序良俗及夫妻忠实义务。

《民法典》第1043条明确规定:家庭应当树立优良家风,弘扬家庭美德,重视家庭文明建设。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互相关爱。

小美在婚姻存续期间与黄先生恋爱并怀孕,虽未正式同居,但其行为已违背夫妻忠实义务,属于不正当关系。

小美隐瞒婚姻状态、收取黄先生财物,已构成对配偶权益的侵害,法院可据此调整相关财产归属。

二、若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小美涉嫌重婚罪。

《刑法》第258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若小美与黄先生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即使未登记结婚,也可能构成事实婚姻,符合重婚罪认定标准。

黄先生提及举办婚礼及怀孕,若双方存在共同生活、公开以夫妻身份示人等情节,小美可能需承担刑事责任。但若仅为恋爱关系,则难认定重婚。

三、小美不愿离婚,黄先生无法通过法律强制获得其感情。

《民法典》第1046条规定: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小美作为已婚者,其婚姻关系的存续或解除只能由其与配偶决定。

黄先生作为婚外第三人,既非小美的配偶,也非其潜在合法结婚对象,其要求小美“离婚并与其结婚”的要求,违反了婚姻自由原则。

若黄先生起诉要求小美离婚或与其建立婚姻关系,法院将直接以“主体不适格”或“诉求违法”为由驳回。

感情属于公民个人情感领域,法律仅调整因感情破裂产生的财产或身份关系,而不干预感情本身。

即使小美离婚,其是否选择与黄先生建立关系仍取决于个人意愿,法律无权干涉。

对于黄先生的一厢情愿,大家有什么好的办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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