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出正常生理需求!”江苏老板发现一男员工在上班期间总爱往厕所跑,每天在厕所最短

瑶凤栖琼枝 2025-07-23 16:19:07

“超出正常生理需求!”江苏老板发现一男员工在上班期间总爱往厕所跑,每天在厕所最短待1个小时,最长超6小时!老板觉得给他开一万的月薪太亏,就将其辞退。男子不服将公司起诉,法官看着公司的视频证据傻眼了。 2015年,江苏南通一家电路公司里,来了位叫刘先生的员工。他当的是个5S专员,名字听着复杂,实际主要任务就是每天在厂区里转悠几圈,看看那些电路设备有没有安全隐患。 厂区本身不咋脏,打扫也有专门保洁,所以刘先生的活儿干起来挺轻松。工资呢,也不算低,每月稳稳当当一万块到手。 这工作状态,刘先生自个儿挺满意,偶尔跟朋友聊聊,言语间多少有点显摆的意思——瞧瞧,别人忙得脚不沾地,自己晃晃悠悠就把钱挣了。 厂子待得久了,刘先生慢慢摸出了一套“舒服”上班的法子。他变得特别喜欢往厕所跑。 跑的次数,还挺频繁。天热了嫌晒,钻厕所;转了一圈冷了,也躲厕所里暖和。反正没人盯着管着,别人也发现不了啥。 他自己大概觉得挺自在,时间长了,嘴上也没个把门的,还把这当成啥聪明窍门跟人分享。这份悠闲摸鱼的劲头,一直持续到了2023年下半年。 刘先生这么个频繁出入厕所的做派,日子一长,终究是让公司老板心里犯了嘀咕。 老板开始留意他,一看不打紧,发现问题不小:上班钟点里,刘先生总爱往厕所钻,一进去少说半个钟头,有时候待上三四个小时才出来。这频率、这时长,可不是闹着玩的。 老板再一想,自己每月实打实给他发一万块钱呢,这钱花得也太冤大头了吧?不行,得弄个清楚。 老板直接让人把厂区的监控录像都调出来仔细查。不看不知道,一看监控记录,老板心里的火蹭蹭往上冒,先前观察到的那些不过是冰山一角。 监控画面时间戳记得清清楚楚:就2023年2月份,刘先生天天在上班时间往厕所里扎。他一天里跑厕所的次数能上十几次,每天累计待在厕所里头的时间,短的有1小时22分钟,最长的记录,有整整6小时21分钟! 要知道,这厂里正常的上班时间也就八小时。好家伙,合着他有六七个钟头都是“带薪”在厕所里度过的? 监控时间线就是铁证,清晰摆在那儿:最长单次蹲坑长达3小时5分钟,还有一天总共在厕所“驻扎”高达6小时21分钟。这算哪门子正常工作? 老板越看越气,这行为,跟拿着工资却天天旷工有啥两样?简直是拿公司当冤大头养闲人嘛。 公司方面觉得忍无可忍,便依据劳动合同法以及公司内部管理规定,履行了必要程序,做出了与刘先生解除劳动关系的决定,直接把他给辞退了。 突然丢了捧了将近十年的“铁饭碗”,刘先生心里那是一万个不服气。他自认为是厂里的老资格了,多少年的老员工,厂里裁谁也不该裁他呀! 再说了,就算自己上厕所时间长点有点小毛病,公司总该先给个提醒警告吧?咋就能这么不讲情面,说开人就开人呢? 他越想越憋屈,转头一张诉状把公司告上了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法院,张口向公司索赔二十多万损失。 法庭上,公司一方拿出了最硬的证据——那段记录着刘先生每天在厕所“漫长旅程”的监控录像,旁边还附上了具体监控统计出的时间数据表。 公司代表说得很实在,这厕所蹲的时长,无论从哪个人正常的生理需要看,还是从他的工作职责“厂区巡检5S专员”的要求看,都太过分了,远超了合理合法的范围。公司完全是按章办事,依规合法地解除了合同,没有任何毛病。 刘先生这边坚持了两点理由:一是说自个儿上厕所时间长是因为“生理需求特殊”;二是说他待在厕所,是在履行“日常巡检”的工作职责,厕所也是厂区需要巡查的一部分。 法庭上,法官问刘先生,你主张自己在厕所是在工作,那总得拿出点履行职责的证明吧?比如工作记录本?或者向上级汇报的工作日志啥的? 刘先生支支吾吾,一样像样的证据也掏不出来。整个庭审过程中,那个详细记载他“如厕壮举”的监控记录成了最关键的核心证据。 最终,通州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决书里头写得明明白白:刘先生要求公司支付赔偿金二十多万元的诉讼请求,缺乏事实根据和法律支持,法院依法不予支持,全部予以驳回。公司解除了刘先生的劳动合同,不需要对他作出任何的经济赔偿。 公司作为雇主,对劳动者的管理得有章法,不然大家都没法干活。员工呢,既然拿着这份工钱,就该守着起码的本分,在岗位上好好付出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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