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地铁请你立即纠正错误,
恢复三号线速度。
三号线降速违背了,
《噪声污染防治法》的有关规定,
损害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
根据《噪声污染防治法》
“谁在后、谁负责”的原则,
西安地铁3号线2016年就已开通,
而投诉集中的不少小区,
是在2020年,
甚至更晚才建成,
从时间上看,
似乎应由小区方面负责解决噪音问题。
但地铁方为减少噪音,
对沿线住宅小区的影响,
还是采取了降速措施。
其中,国际港务区—双寨区间运行速度,
降至40km/h,
新筑—保税区区间运行速度降至50km/h。
虽然降速虽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噪音问题,却导致乘客通勤时间增加,
引发了另一部分市民的不满。
错在先的不是西安地铁,
而是沿线的一些小区。
西安地铁为了满足沿线小区的诉求,
却不顾增加了市民的通勤时间,
这个诉求谁来承担?
还不是西安地铁吗?
既然有《噪声污染防治法》,
就应该执行《噪声污染防治法》,
根据“谁在后、谁负责”的原则,
三号线沿线小区住户应该自己承担。
比如他们自行采取措施,
换成隔音窗等。
而不应让其它市民承担通勤成本的提高,
也不应由地铁公司承担。
因此,
西安地铁,
请立即纠正三号线降速的错误决定,
顺应广大市民的呼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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