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美国黑奴时朝,
农场主常用女黑奴来相互招待客人,
既有面子又能增加新奴隶。
农场主眼里,女奴和牲口没区别。
逼她们侍寝主人、伺候客人、甚至被租给外人“配种”都是家常便饭。
有些庄园主专门挑肤色浅的混血女奴当“床奴”,美其名曰“款待贵宾”。
生下的混血孩子,哪怕长得再像白人老爹,照样是奴隶。法律明文规定“子随母籍”,母亲是奴隶,孩子生来就是主人的财产。
皮肤越浅的混血奴越值钱,
相当于“优质奴隶”。
弗吉尼亚州1850年代人口普查显示,
混血奴隶数量比世纪初暴增了400%。
马里兰州甚至有“孕奴拍卖会”,
孕妇比普通女奴贵三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