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辅助驾驶失灵法院怎么判,汽车维权退一赔三难实现】7月29日,湖南怀化鹤城区人民法院审理一起汽车消费纠纷案。2020年12月,舒某贵购买某品牌新能源混合动力越野车时,销售方宣称车辆配备AEB自动刹车系统,能实现5-250km/h车速范围内自动制动。然而实际使用中,该系统仅在车速5公里、距障碍物20公分时才触发,且功能极不稳定。
2021年2月和7月,舒某贵因系统失灵连续发生两起交通事故,造成经济损失。经多次协商未果后,他将销售方春某公司及生产方大某公司诉至法院,要求退还购车款210300元,并主张"退一赔三"惩罚性赔偿629400元,另索赔鉴定费1万元。
法院委托专业机构鉴定发现,涉案车辆主动刹车功能与说明书承诺存在显著差异,系统存在质量瑕疵。但法官指出,车辆说明书已明确标注系统适用条件及风险提示,现有证据不足以证明经营者存在主观欺诈故意。最终判决春某公司退还购车款并承担鉴定费,大某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驳回"退一赔三"诉求。
此案警示消费者:购车时需仔细核对宣传承诺与实际功能差异,保留完整证据链;经营者则应严格履行产品说明义务,避免夸大宣传引发法律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