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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见过丈夫给妻子的情人送换洗衣物的吗?你听过夫妻俩和第三者同桌吃饭,丈夫还装成大

你见过丈夫给妻子的情人送换洗衣物的吗?你听过夫妻俩和第三者同桌吃饭,丈夫还装成大舅哥的吗?
上海,李某、冯某和萧某,就把这荒诞的一切演了整整五年!
李某背着丈夫冯某,和情人萧某偷偷相会,每次约会还让冯某送衣物。冯某为了俩孩子,不仅不生气,还配合演戏,三人甚至一起吃饭!
萧某被蒙在鼓里,以为李某单身,五年给了她55万多!直到真相曝光,萧某气得要求还钱,这场闹剧才收场!
这背后,是扭曲的价值观,还是破碎的家庭观?让人直呼真是活久见!
要说这出戏的主角李某,那可真是个时间管理大师。她一边和丈夫冯某过着看似正常的婚姻生活,一边又和情人萧某偷偷摸摸地搞暧昧。
每次和萧某在酒店约会,她都会给丈夫打电话:老公,我衣服忘带了,你帮我送过来呗!
丈夫冯某,也不多问,拎着衣物就往酒店跑,仿佛这是再正常不过的事。
萧某第一次见到冯某时,还纳闷:这是谁?怎么总来送东西?
李某眼珠一转,笑着说:这是我哥,他正好路过,就帮我送来了。
萧某也没多想,还热情地招呼冯某一起吃饭。
冯某为了不露馅,硬着头皮坐下,扮演起大舅哥的角色,三人有说有笑,仿佛真是一家人。
这一演,就是五年。
五年里,萧某以为李某单身,每月固定给她转1万,说是生活费。逢年过节,还额外给红包,买礼物。
五年下来,萧某给李某的钱,足足有55万多!
李某拿着这笔钱,一边给家里添置东西,一边和萧某继续甜蜜,日子过得那叫一个滋润。
冯某对妻子的行为,早就心知肚明。他不是没想过制止,可一想到俩孩子,就软了心肠。
冯某认为,孩子还小,不能没有妈。她要是走了,这个家就散了。
于是选择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甚至配合李某演戏。每次三人同桌吃饭,他都强颜欢笑。
可纸终究包不住火!萧某的朋友偶然间看到李某和冯某带着孩子逛街,举止亲密,不像兄妹,倒像夫妻。
朋友提醒萧某:你那个女朋友,是不是结婚了?
萧某一听,赶紧派人调查。调查发现李某不仅已婚已育,还比实际年龄大了三岁!
萧某拿着调查结果,找到李某:你竟然骗我!我要你还钱!
李某见事情败露,也慌了神,但她很快镇定下来:钱是你自愿给的,凭什么还?
萧某称:我那是以为你单身!你这是诈骗!
萧某一纸诉状将李某告上法庭,要求返还55万多。
萧某还拿出了转账记录、聊天记录,证明自己是在被欺骗的情况下给的钱。
李某则辩称,钱是萧某自愿给的,属于赠与,不用还。
在这起案件中,李某的行为主要涉及欺诈和不当得利。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予以撤销。
李某隐瞒已婚事实,以单身身份与萧某交往,并接受其财物,构成欺诈,萧某有权要求返还财产。
具体到本案中,李某故意隐瞒自己已婚已育的事实,还虚报年龄,让萧某误以为她是单身,从而心甘情愿地给她钱。
这明显就是欺诈行为,萧某有权要求撤销这些赠与行为,让李某返还钱财。
从赠与合同的角度来看,一般正常的赠与是基于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而且赠与人有赠与的意愿。
但在此事中,萧某给李某钱,是基于他认为李某是单身,以后可能会和他组建家庭这样的前提。
然而李某故意隐瞒真实情况,使得这个赠与行为的基础不存在了。
所以,萧某要求返还钱财的请求是符合法律规定的。
关于返还金额的认定,审理认为萧某提供的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证据,证明其是在被欺骗的情况下给的钱,属于不当得利。
根据《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五条,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
此外,若李某的行为构成诈骗罪,还可能面临刑事处罚。
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虽然本案中萧某未指控李某诈骗,但若证据充分,李某可能面临刑事追责。
按照《民法典》规定,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互相关爱。
李某的行为明显违反了这一规定,冯某其实完全可以依据法律来维护自己的权益,比如要求离婚并索要损害赔偿等。
不过,他为了孩子选择了隐忍,这其中的无奈也只有他自己能体会。
萧某得知真相后要求还钱,这是理所当然的。他在这五年里,付出了真心和金钱,结果却是一场骗局,换做谁都会心灰意冷的。
而李某,面对萧某的要求,估计也是心烦意乱,她没想到事情会发展到这一步。冯某夹在中间,也是左右为难,不知道该如何是好。
审理认为:李某隐瞒已婚事实,以单身身份与萧某交往,构成欺诈,萧某有权要求返还财产。最终,法院判决李某返还萧某55万多。
有人骂李某:太不要脸了!骗钱又骗感情!丈夫也是窝囊,连尊严都不要了!
也有人同情冯某:为了孩子,值得吗?这种扭曲的家庭关系,对孩子心理伤害多大!
(官媒来源:看看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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