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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息县一女子医院微创手术失误,院方仅担次责微薄赔偿难抵损失

河南息县张某平因结肠息肉接受微创手术,却因医院操作失误、设备故障遭遇术中大出血、肠道受损,息肉未切反恶变,最终被截肠致九

河南息县张某平因结肠息肉接受微创手术,却因医院操作失误、设备故障遭遇术中大出血、肠道受损,息肉未切反恶变,最终被截肠致九级伤残,上访路上她还遭律师暴力、被送精神病院,两次诉讼获赔远不足弥补损失,多年上访仍求公道无门。

就医遇祸:微创手术失误,息肉未切反遭截肠致残

河南省信阳市息县的张某平因长期腹泻伴腹痛,于2016年1月在息县某人民医院做常规检查,被诊断出1.2×1.5cm结肠息肉,医院建议进行微创高频电切术,该手术常规仅需20-30分钟即可完成,张某平遂接受手术安排。

(检查报告,张女士提供)

张某平称,2016年2月19日,张某平在息县某人民医院行结肠息肉高频电切术,手术中医生因对新设备操作不熟练,且医院存在设备故障断电问题,导致肠镜在张某平体内停留超2小时,不仅未切除息肉,还造成其术中大出血、休克,且手术未使用麻醉药,身体承受巨大痛苦与严重损伤。术后医院医生还试图在其未恢复的情况下强行二次手术,造成其肠道二次出血,给张某平留下了心理阴影,且院方还拒绝其转院请求。

2016年3月7日,张某平自行到信阳某医院复查,发现息肉未切除反而发展为3.0×3.0cm亚蒂肿物,肠道已糜烂,病情加重。3月9日,张某平转入武汉某医院治疗,被诊断为结肠绒毛状腺瘤,因肠道损伤严重,接受了乙状结肠根治术,被截掉一截肠道,术后鉴定为九级伤残,治疗花费6万余元,且因术后并发症出现胸腔、盆腔、肝胆右肾积水等问题,身体状况急剧下降,失去劳动能力。

反映遇阻:院方提供假病历,司法鉴定责任认定失衡

张某平就此次手术问题向息县法院起诉息县某人民医院,院方在诉讼过程中提供与实际不符的病历,还模仿武汉医院王某芳教授签名,试图推脱责任;法院指定山西一司法鉴定中心鉴定,该中心参考相关病例,认定息县某人民医院存在手术准备不足的过错,但仅判定其承担20%-30%的次要责任,与实际损害后果不符。

(鉴定报告,张女士提供)

(真假病历对比,张女士提供)

后续张某平还发现,涉事医院留存的病历存在多份版本,相关病例出现缺页漏页的情况,记录内容与实际就医经过完全不符,院方的不当行为让其反映之路愈发艰难。

雪上加霜:遭律师暴力对待,被送精神病院

此外张某平陈述,息县某人民医院代理律师张某华在处理其手术问题期间,曾两次对其实施暴力:2017年3月12日,在息县法院开庭时,张某华将其左侧一颗大牙打掉,并致其左耳失聪、当场晕倒送医;2022年11月29日,张某平前往律师事务所咨询时,再次被其殴打致左软骨及头部软组织损伤。

张某平表示,因其持续上访,息县某人民医院院长为阻止其行为,将其安置在驻马店精神病医院51天,使其服用精神病药物、做电针治疗,张某平明确表示,自身完全没有任何精神问题。该不实的精神病记录给张某平也造成严重后果,购买保险时,保险公司以其住过精神病医院为由却拒绝承保,生活保障受阻。

诉讼判决:两次获赔金额微薄,不足以弥补实际损失

2017年6月,息县某法院就张某平手术损害责任纠纷作出判决,虽认定院方过错并判决赔偿64391.78元,但该赔偿金额与张某平实际花费的医疗费、伤残损失相差甚远,且院方此前支付的46000元还被从中扣除,实际到手的赔偿款更是寥寥无几。

2019年10月,张某平就术后精神损害再次起诉,法院作出判决,仅判决院方赔偿18522.1元,相关治疗费用完全无法覆盖,且院方对其精神损害的参与度仅被认定为30%。

现状堪忧:身体精神双重受损,多年上访诉求未获实质解决

这几年为了这场手术讨公道,张某平熬尽了心力、受尽了苦楚,满心的冤屈没处诉,眼泪早就哭干了,一路走得太难太苦了。张某平因此次手术造成九级伤残,肠道被截、多处积水,身体虚弱,失去劳动能力,常年伴有低血糖、腹痛、失眠等症状;因术后创伤,患上分离性障碍,需长期服用药物,精神处于高度惊吓状态,身体与精神双重损害。

两次诉讼后,张某平累计获得的赔偿金额远低于其实际花费的医疗费、鉴定费、护理费等,且未获得合理的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后续治疗、生活仍面临巨大经济压力。

自手术以来,张某平多次上访各地,她称自己2020年其在息县信访单位反映问题时,发现信访单位工作人员竟擅自替其签了字,张某平当即质问对方这字是谁代签的,对方不仅未作回应,还当场抢夺纸张,导致纸张被撕掉了一块。

(争抢被撕掉一块,张女士提供)

2025年9月,相关卫生健康部门、信访部门对张某平的信访事项作出回复,称相关政法部门已有司法结论并依法终结,仅告知其可按程序向当地卫生健康部门反映,其诉求未得到实质性解决。

(短信回复,张女士提供)

核心诉求:要求院方担全责,足额赔偿各项损失讨回公道

基于自身遭遇的严重人身损害、院方的行为以及上访过程中的种种不公,张某平提出明确的核心诉求:要求息县某人民医院正视此次手术的全部过错,按照实际损害后果,足额赔偿其医疗费、护理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后续治疗费等全部损失,承担此次问题的全部责任,弥补其多年来遭受的身体、精神与经济的多重损失。

截至目前,相关方仍未作出回应,当事人希望相关部门能够重视此事,切实保障普通民众的合法权益,让其得到应有的赔偿与公正对待,还当事人一个公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