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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钗的年纪问题:是大龄剩女,还是芳华正好?

因为宝钗的性格比较成熟,读者下意识里觉得她年纪也比较大了,于是抓住第二十二回这句“薛大妹妹今年十五岁”大作文章:二十二回

因为宝钗的性格比较成熟,读者下意识里觉得她年纪也比较大了,于是抓住第二十二回这句“薛大妹妹今年十五岁”大作文章:二十二回已经十五岁了,以后经历了大观园的好几个年头,宝钗自然早过了二十岁,在那个时代,妥妥就是一个“大龄剩女”!

这个计算方法,本身没有问题。问题是《红楼梦》里的年纪问题,本身就是一个问题。你从“薛大妹妹今年十五岁”推算出“大龄剩女”,我换一个方法,又可以推算出宝钗不仅不“大龄”,反而是碧玉之年、二八佳人,你信不信?

六十三回寿怡红,袭人抽中了桃花花签,写着“同庚者陪一盏”,于是大家算来:“香菱、晴雯、宝钗三人皆与他同庚”。这句话很重要,只是湮没在“黛玉与他同辰,只无同姓者。芳官忙道:‘我也姓花,我也陪他一杯。’”之中,读者往往注意不到罢了。

这里很明确地写了,宝钗、袭人同岁。而在第六回里也明确写了:“袭人本是个聪明女子,年纪本又比宝玉大两岁”,袭人比宝玉大两岁。如果到八十回时,宝钗已经二十多了,那比她小两岁的宝玉岂不是也二十左右了?比宝玉小一岁的黛玉、比宝玉大一些的迎春,岂不是都成了“大龄剩女”?怎么,贾府家的小姐和亲戚小姐,一帮子都是“老姑娘”?

好吧,你可以说,“‘袭人比宝玉大两岁’的‘两岁’是虚指,并不是准确的‘二岁’,而是‘几岁’的意思。”这样一来,宝钗是“大龄剩女”,宝玉就不必跟着二十岁、黛玉迎春也不必跟着“大龄”了。

那么,我们再来看另一个证据。还是“寿怡红”里那句,除了宝钗袭人,还有香菱与晴雯,也与她们“同辰”。那晴雯几岁,宝钗也就是几岁了,这没有问题吧?

到七十八回宝玉写的《芙蓉女儿诔》中,说晴雯“女儿自临浊世,迄今凡十有六载。”到这时晴雯才十六岁!这还不像袭人的“大两岁”可能是虚指,因为紧接着宝玉说“玉得于衾枕栉沐之间,栖息宴游之夕,亲昵狎亵,相与共处者,仅五年八月有奇”,连几个月都算得清楚了,年龄还会有错吗?

晴雯十六岁,宝钗和她“同辰”,自然也是十六岁,哪里就“大龄剩女”了?

二十二回十五岁,七十八回十六岁,无论如何是说不通的。这只能归结到“批阅十载,增删五次”上去:作者在修改的过程中,在一些地方改动了主要人物的年纪,在另一些地方却保留了早期的构思——不是有意保留,而是还没来得及修改,于是造成了这样的矛盾。

前后矛盾是客观存在的,读《红楼梦》就不能忽视。所以只抓住一句“薛大妹妹今年十五岁”,就认定宝钗已经二十多岁、是个“大龄剩女”甚至是“老女不嫁”,那是断章取义、井蛙观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