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2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三场“部长通道”上,司法部部长贺荣明确表态,今年将通过政府立法着力解决“大家关心的‘内卷式’竞争”问题,这一重磅消息迅速引发社会广泛关注与热议。当下,“内卷式”竞争已在多个行业蔓延,从恶意低价倾销、同质化抄袭到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看似激烈的竞争背后,是低水平内耗加剧、创新活力被抑制的隐忧,而法治,正成为破解这一困局的核心支撑,为市场竞争划定边界、激活动能。
“内卷式”竞争的泛滥,早已渗透到我们生产生活的多个领域,成为制约行业高质量发展、损害市场主体与消费者权益的突出痛点。市场监管总局此前发布的2025年综合整治“内卷式”竞争十大典型案例,就清晰勾勒出其多样形态:外卖平台的“补贴大战”挤压商家利润空间,光伏行业的价格内耗引发“内卷外溢”风险,新能源汽车领域部分企业降价降质恶性竞争,私域直播通过虚假宣传误导消费,移动电源企业生产缺陷产品以低价抢占市场。这些行为看似是“竞争激烈”的表现,实则是突破规则底线的无序内耗,既让行业陷入“你卷我也卷”的恶性循环,也最终损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阻碍高质量发展。

深入剖析“内卷式”竞争的根源,核心在于规则模糊、监管不足、惩戒不力[参考摘要1]。部分市场主体急功近利,为抢占短期利益不惜突破法治底线,陷入“不卷就吃亏”的闭环;一些行业缺乏明确的法律法规约束,不正当竞争行为难以得到有效遏制;同时,跨部门监管协同不足,也让部分“内卷”新形态得以滋生蔓延。而贺荣部长明确提出的“通过政府立法解决‘内卷式’竞争”,正是直击痛点、标本兼治的关键举措,彰显了以法治手段规范市场秩序、守护公平竞争的坚定决心。
此次司法部明确的立法方向,并非简单否定竞争,而是以法治立规矩、明边界、强保障,引导竞争从“低水平内耗”向“高质量比拼”转型。根据贺荣部长的表述,今年政府立法将重点突出优化营商环境,制定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条例,着力解决地方保护、不当准入条件以及“内卷式”竞争等问题,让法治成为最好的营商环境。这意味着,未来将通过完善法律法规体系,明确不正当竞争的红线,细化监管标准,让各类市场主体清晰知晓“能做什么、不能做什么”,从源头遏制“内卷式”竞争的滋生。
事实上,立法破解“内卷”并非从零起步,此前我国已逐步构建起反“内卷”的规则体系,此次司法部的立法发力,将进一步补齐制度短板、强化法治刚性。从《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实施办法》实施,到修订反不正当竞争法,再到市场监管总局开展的常态化整治,我国已基本形成覆盖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的治理闭环。2026年开年以来,监管部门更是密集开展监管行动,约谈光伏头部企业、评估外卖平台竞争状况、抽查新能源汽车质量,通过刚柔并济的监管手段,引导行业从“卷价格”向“优价值”转变。而此次立法将让这些治理举措更具稳定性、权威性,为反“内卷”提供长效法治保障。
法治破“内卷”,既要“严”字当头,筑牢公平竞争底线,也要“引”字发力,激活创新动能。一方面,立法将进一步明确惩戒标准,加大对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处罚力度,通过发布典型案例、畅通举报渠道,对“内卷式”竞争形成强力震慑,让违法者得不偿失,打破“劣币驱逐良币”的困境;另一方面,将通过完善知识产权保护、健全创新激励机制,引导企业跳出低水平内耗,将精力投向技术研发、产品升级与服务优化,让良性竞争成为推动新质生产力成长的动力。

业内专家普遍认为,以立法手段解决“内卷式”竞争,是适应高质量发展需求的必然选择,也是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的重要举措。当前,我国经济正处于转型升级的关键阶段,“内卷式”竞争带来的内耗,不仅浪费资源,更阻碍了产业升级与创新发展。通过立法规范竞争秩序,既能让市场主体卸下内耗包袱,在公平环境中良性发展,也能引导行业实现高质量升级,精准匹配消费结构从“有没有”向“好不好”转变的趋势,实现“供给创造需求、需求牵引供给”的高水平动态平衡。
当然,立法解决“内卷式”竞争并非一蹴而就,还需兼顾系统性与精准性。既要完善顶层设计,构建覆盖各行业的公平竞争法律法规体系,也要注重分类指导,针对传统制造业、消费服务业、新兴产业等不同领域的“内卷”特点,制定差异化的监管规则,避免“一刀切”;同时,还需强化跨部门协同治理,推动立法、执法、司法形成合力,让法律法规真正落地生根,让法治精神深入人心。
贺荣部长的表态,为今年破解“内卷式”竞争指明了方向——以法治之力破内耗之困,以规则之治焕市场活力。随着相关立法工作的推进,“内卷式”竞争将逐步得到遏制,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将进一步完善。相信在法治的引导与保障下,各类市场主体将摆脱内耗桎梏,聚焦创新与质量,让竞争回归本质,为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持久动力,实现市场活力与社会公平的双向共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