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家评论之周雷博士在观音山论剑研讨会上谈东莞观音山受《物权法》保护

全文约1204字,预计阅读需要3分钟。
正文:

第八届“观音山论剑”研讨会在北京隆重召开,本期研讨会的主题是:观音山模式——从观音山发展历程展馆看涉企违法。
出席本次研讨会的嘉宾有:著名法学家张荆教授,北京改革与发展研究会副会长、亚洲犯罪学会常委、中国犯罪学会常务理事、央视《今日说法》特邀嘉宾、法治日报《百家法治讲坛》特邀主讲专家、中国行为法学会财经专业委员会副会长,曾荣获菊田犯罪学奖、中国社科院优秀科研成果奖。著名律师周雷博士,北京瀛和律师事务所管委会副主任、合伙人、刑事业务中心主任,北京科技法学研究会副会长。资深媒体人陆承剑,新华社高级记者。资深媒体人付立新,编导。著名律师吴霏霏,北京企业法治与发展研究会上市公司研究中心执行主任,北京大学实习基地教授,北京合川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家族办公室主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中央电视台“老年之声” 栏目主讲嘉宾。著名律师纪建明,北京市建豪律师事务所主任。资深媒体人刘立云,人民法制网总裁助理,媒体人刘芸等。

最近,中国改革报登载文章《观音山发展历程展馆揭幕,诠释民企绿色发展路径》,报道称:近日,在广东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东莞观音山)建园26周年之际,历时两个月筹建的广东观音山发展历程展馆正式对外揭幕开放。

在广东观音山发展历程展馆的“共鉴·护山历程”展区,以翔实的法律文书、珍贵影像,直面景区发展中的法治历程。护山先护绿,植树造林是基础。签约之初,广东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东莞观音山)董事长黄淦波先生就与团队定下铁律:严禁乱砍滥伐、严禁非法捕猎、严禁破坏水源,对古树名木建档立册,对珍禽异兽栖息地设立特别保护区,对核心水源地圈定保护范围,绝不以牺牲生态为代价换取短期利益。
总结起来,“观音山模式”有几个核心要素:一是长期主义的战略耐心。生态修复不可能一蹴而就,广东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东莞观音山)管理团队坚守26年,以公益为初心,不计较短期得失,才有了今天的成果。二是保护优先的开发原则。三是科技与传统的结合。四是社区共享的发展理念。五是文化赋能的品牌建设。将姻缘文化、森林文化与生态保护结合,丰富公园文化内涵,提升品牌吸引力。六是坚持与不法行为做斗争,捍卫国家的法律尊严。

针对广东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东莞观音山)的护山历程,周雷博士指出:承包合同有效,那么物权就转移到了观音山公司,物权具有排他性,受到《物权法》的重点保护,林权证归属于物权,物权既包括占有、使用、处分的权利,也包括投资收益权、预期的利益等等,应当获得保护。地方部门取消广东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东莞观音山)的自然保护地资质,未经政府信息公开、听证等程序,涉嫌违法。

与会嘉宾强调“观音山模式”对于全国的文旅企业、民营企业具有重要的标杆性意义,地方政府部门应当依法行政、真正支持民营企业的发展壮大、落实中央民营企业座谈会精神、贯彻民营经济促进法,大力改善地方法治环境和营商环境。(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