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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见小面状告渝见小面侵权,又是一个“潼关肉夹馍”?

一字之差,港股上市连锁品牌遇见小面起诉河南南阳夫妻小店“渝见小面”商标侵权,引发轩然大波。品牌方以文字高度近似、经营范围

一字之差,港股上市连锁品牌遇见小面起诉河南南阳夫妻小店“渝见小面”商标侵权,引发轩然大波。

品牌方以文字高度近似、经营范围重合为由发起维权索赔,而小店老板娘只因身为重庆人,想用“渝”字彰显正宗重庆小面风味,却惹上官司。

作为平头百姓,小店老板娘或是没经历过如此阵仗,在面对镜头时流下委屈的泪水。

这场实力悬殊的商标之争,让人不由得联想到此前轰动全国的“潼关肉夹馍”“逍遥镇胡辣汤”等事件。看似合法的商标维权,实则暗藏过度保护、滥用商标权牟利的隐患,再次揭开国内商标保护体系中,大企业维权与小微商户生存权失衡的行业痛点。

纵观近年多起争议案件,套路高度相似。此前潼关肉夹馍协会手握集体商标,在全国18个省市起诉200余家街边小吃店,不仅索要3至5万元侵权赔偿,还要求商户缴纳近十万元商标使用费方可继续经营。而逍遥镇胡辣汤维权事件中,协会强制基层商户每年缴纳会费,否则便起诉索赔。

这类维权并非为了规范行业、塑造地域美食品牌,而是依托商标独占权,对本分经营的小微商户“收割牟利”,被网友诟病为合法外衣下的“割韭菜”。此次遇见小面起诉渝见小面案件,同样存在商标过度维权的嫌疑。

从法理层面剖析,本案并不满足商标侵权的核心判定标准。我国《商标法》明确规定,商标侵权的核心是存在消费者混淆可能性与经营者主观仿冒恶意,两项条件缺一不可,且通用词汇、地域名称属于公共资源,不受单一商标独占约束。

专业律师指出,“渝”是重庆法定行政区划简称,是公开通用的地理词汇,店主用该字标注菜品产地,属于法定的正当使用行为,遇见小面无权独占该字及对应读音。同时,遇见小面主打一线城市连锁门店,南阳本地并无其线下门店,品牌在当地毫无知名度,周边居民作为小店核心客群,不存在品牌混淆的可能。加之夫妻店装修、菜品、经营模式完全独立,无任何模仿痕迹,主观侵权恶意无从谈起,本案大概率不构成商标侵权。

真正引发全网共鸣的,从来不是商标该不该保护,而是商标维权的边界到底在哪里。商标的核心价值是保护品牌创新、规范市场竞争,而非成为大企业打压小微商户、垄断公共资源的工具。

如今商标领域已然出现畸形生态,部分品牌和维权机构,将公共属性的地域名称、通用品类词汇注册为私有商标,依托资本和法务优势,批量起诉个体商户,以维权之名行牟利之实。

更有第三方维权公司全风险代理商标案件,批量取证、批量诉讼,借助“类案同判”的机械司法漏洞,大肆收割小额商家,严重扰乱基层实体经济秩序。

商标的过度保护,正在持续挤压中小商户的生存空间。街边夫妻店、县域小微商户本就是实体经济的毛细血管,经营薄利、抗风险能力极差。

如同潼关肉夹馍事件中,基层小店需要卖出数万份小吃才能抵扣高额索赔和授权费用,渝见小面这类社区小店,仅凭平价营收维持生计,一旦败诉,轻则背负经济赔偿,重则被迫关停门店、多年经营付诸东流。

多数小微商户缺乏知识产权专业认知,取名仅依托地域特色和行业惯例,并无刻意侵权之心,却动辄遭遇诉讼追责,不仅承受经济损失,还要耗费时间精力应诉,极大打击了个体创业的积极性。

更值得警惕的是,这种乱象正在破坏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商标保护的初衷是鼓励创新、优胜劣汰,可过度维权却本末倒置,让踏实经营、诚信做事的小微商户无辜受损,反而滋生了“抢注商标比踏实经营赚钱”的歪风。

从青花椒、金银花通用名称被恶意独占维权,到网红热词、公众人物姓名被批量抢注,商标黑灰产不断蔓延,公共商业资源被私人垄断,严重违背了知识产权保护的初衷。

知识产权保护从来不是“一刀切”的严苛追责,而是情理与法理的平衡。司法层面早已给出正向指引,青花椒案二审改判、失效金银花商标维权闹剧落幕,都明确了通用名称、地域词汇的正当使用边界,破除了机械判案的弊端。品牌维权应当精准打击刻意山寨、恶意蹭流量的侵权行为,而非针对无辜小微商户“杀鸡取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