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心期待的新家刚装修完毕、还未入住,就因楼上业主家中水管爆裂遭遇严重泡水。全屋顶面大面积鼓包,屋顶四周双眼皮拐角多处开裂,部分吊顶受潮受损;门框发霉变形,墙布受潮变色,全屋精装留下多处不可逆损伤。这起责任分明的意外事故,本可以快速妥善解决,然而从私下协商到司法鉴定,再到法庭一审,整个过程接连出现种种问题,让房主凌女士的权益维护之路走得格外艰难。


(现场图片,业主提供)
一、水管爆裂漫水整栋楼,新房装修受损严重
2023年8月28日,合肥卧龙山庄(鹭山湖)五期一房屋发生漏水事故。704室为毛坯房,房屋长期无人居住,业主自行安装的厨房水管突然爆裂,大量积水持续外溢,从七楼逐层向下渗漏,一直流至楼栋负一楼,楼道、电梯等公共区域均被积水浸泡。
楼下604室业主凌女士的房屋刚刚完成整体装修,家具、家电全部布置妥当,还未曾正式入住。连日渗水之下,屋内屋顶大面积鼓包,屋顶四周双眼皮拐角开裂,部分吊顶受潮;门套、门框受潮变形发霉,墙布泡水受潮变色,房门因长期敞开未受潮气影响,新房多处装修严重受损。小区物业巡查发现异常后,第一时间上门溯源取证,拍摄现场影像留存资料,并出具书面情况说明,确认漏水源头为704室。


(现场图片,业主提供)
事发后,704室业主主动联系凌女士,告知水管爆裂情况,并承诺承担维修责任。双方就修复方案沟通时,凌女士回忆,对方提出仅花费几十元购置简易材料,由本人或亲友上门修补,既不愿委托具备资质的正规维修公司,也拒绝签订书面维修合同。
考虑到楼层夹层、隔音层内积存积水,简易修补无法彻底消除渗漏隐患,凌女士坚持要求专业团队进场施工,并签订协议、约定售后质保。即便对方提出委托熟人维修,她也希望以书面形式明确权责,这一合理诉求未能得到对方认可,双方协商就此陷入僵局。
此后,凌女士考虑到邻里之间就联络熟人评估希望降低维护成本,但仅做基础修补、不更换变形门套,报价就已达到15000元。凌女士表示,该报价遭到对方质疑,双方矛盾进一步加剧。
二、司法鉴定流程存疑,投诉诉求未落地
协商无果后,凌女士向当地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对方修复漏水点位、赔偿房屋修复费用,同时承担误工费、交通费、案件受理费、现场踏勘鉴定费等相关支出。起诉前,她先后联系三家装修公司实地勘测,结合现场受损情况与各家报价,主张房屋修复费用共计53400元,并向法院提交了房屋影像资料、物业证明、双方聊天记录、维修报价单等全套证据,同时自行垫付1000元踏勘费用。

(汇款单,业主提供)
案件审理过程中,法院先后委托两家机构开展司法鉴定工作,均未能形成有效结论。第一家机构以渗漏过程无法溯源、现场不具备鉴定条件为由退回委托;第二家鉴定人员上门后,据凌女士讲述,工作人员并未前往704室水管爆裂的第一现场勘察溯源,仅查看604室房屋,便表示无法判定损坏由漏水导致,推测问题源于房屋原有施工缺陷,最终也终止了鉴定。受辖区鉴定机构资源限制,本案司法鉴定工作彻底停滞。
凌女士表示,现场肉眼可见清晰的泡水痕迹,再结合物业留存资料与双方沟通记录,漏水致损的事实不难印证。对于鉴定人员未全面勘察便得出结论的做法,凌女士表示难以理解。她提出,若判定损坏为施工问题,鉴定方理应出具对应的书面依据。


(物业情况说明,业主提供)
为反映鉴定环节存在的问题,凌女士先后十余次拨打12345政务服务热线,要求监管部门出具加盖公章的正式处置文件。但凌女士反馈,相关单位仅对涉事人员进行口头批评教育,始终没有出具书面处理文书,自己的诉求并未得到实质性回应。
三、一审落判,部分诉求未支持
2026年6月4日,本案一审判决正式作出。法院审理认为,704室业主对室内水管负有管理维护义务,水管爆裂漏水造成楼下财产受损,侵权事实成立。同时法院指出,漏水事件距今时间较久,凌女士未及时配合维修,放任损失扩大,是导致现场无法鉴定的主要原因,由此产生的扩大部分损失,需由其自行承担。
最终,法院酌定由两名被告赔付房屋修复损失8000元,驳回凌女士的其他诉讼请求。本案案件受理费合计1210元,由凌女士承担1030元,两名被告承担180元。
回顾整场庭审,凌女士坦言有诸多细节让她心生不解。庭审现场,704室业主指责凌女士“诈骗、讹钱”,并称最多只愿意支付1000元维修费,面对这类不当言论,工作人员并未及时制止。凌女士当庭提交的多项证据,一审判决均未予以采信。
针对一审判决“凌女士未及时止损、放任损失扩大”的判责理由,凌女士提出明确异议。她强调,本案中房屋泡水受损面积持续扩大,并非自己消极不作为、未及时止损导致。房屋泡水受损存在特殊性,墙体被积水长期浸泡后,内部积水封闭无法快速疏导、制止渗透;同时楼层、屋顶夹缝积存的积水会长期滞留、持续向下渗漏,普通方式根本无法阻断损伤蔓延,这是损失不断加重的真正原因。此外,她否认房屋损伤存在施工质量问题,墙体受潮引发的门框发霉变形、墙布变色,以及屋顶积水下渗造成的顶面鼓包、开裂,均为楼上水管爆裂漏水引发的直接后遗症,是泡水事故导致的不可逆损伤,与房屋施工工艺、工程质量缺乏直接关联。
凌女士回忆,案件审理阶段,法官曾多次组织调解,赔偿金额从一千元逐步上调至一万元,提出以此金额一次性了结纠纷。结合房屋实际修复成本以及各项权益维护开支,凌女士认为该金额差距过大,因此拒绝调解。此外,判决书送达时恰逢家中孩子备战中考,接连遇到的不顺,也让她倍感无奈。
据凌女士介绍,代理律师在案件推进过程中承受了不少压力,多次劝说她接受调解方案,后续也表示不再参与二审庭审,仅愿意协助撰写上诉材料。凌女士理解对方的处境,但依旧选择坚持权益维护。同时她也认为,作为本次事故的全责方,对方理应承担全部诉讼、鉴定相关费用,一审的费用分摊方式并不合理。
四、多渠道同步申诉,当事人静待二审结果
目前,凌女士已在法定上诉期内,向上一级法院递交上诉材料,正式启动二审程序。与此同时,她还将继续通过相关平台,持续反映案件相关问题。
结合自身遭遇,凌女士提出多项诉求:希望二审法院重新核查案件事实,依法采信有效证据,结合本地市场行情核算真实修复费用,调整一审判决;纠正诉讼费、鉴定费的分摊方式,判令全责方承担全部权益维护开支;针对司法鉴定履职争议的问题,要求监管部门出具正式书面处置文件;核查一审庭审相关问题,并要求当庭发表不当言论的对方当事人作出书面道歉。
一桩邻里漏水案件,历时近三年,从私下协商走到司法鉴定、法庭审判,如今进入二审阶段。凌女士始终秉持以事实和法律维护自身权益的原则,只希望自身的合理损失能够得到足额弥补,各项办案流程能够依规执行。对她而言,漫长的奔波只为求一份公道,盼着案件能在严谨的审理中迎来公正结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