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物件是岁月的象征。每一幅老物件,都有着时代的痕迹、生活的记忆、岁月的故事,也是人们适应改造自然的智慧象征。今天,谈谈农村生产队时代的老物件:斗笠。
城乡二元化时代,农民不但有法定的身份标志如户口等,还有独特专有的服饰穿戴等外观标志,让人一眼就可以分辨出农民的职业和农民身份。斗笠,就是其中标志之一。

大集体时代,戴斗笠者必是农民社员,也只有农民社员,才会头戴斗笠。田野上劳作的就不用说了,大街上,或者供销社、粮站,甚至是机关大院、办公场所等,只要看到是头戴斗笠或者手拿斗笠者,就知道,对方必定是农民社员无疑。
斗笠,形状宽边、尖顶、圆形。主要制作材料是竹篾、棕丝和油纸。先将竹篾剖成篾条篾丝,再经纬编织,内层充以棕丝,外层尖顶处贴上油纸,最后再刷一层桐油,防雨防腐。斗笠,通风透气、精致轻便、耐用实用,深受农民喜爱。
斗笠虽土,材料也很简单,但由于制作工艺较为复杂精致,而且都是手工制作,非普通人员能胜任,大集体化时期,一些地方的农民,靠着祖传的工艺和习俗,专门从事斗笠编织制作,供销社负责收购销售,方便各地农民购买使用。
在家乡,人们习惯把斗笠称为“顶篷”,小编认为,称“顶篷”更为贴切。顶者,有头部和头戴的意思,篷者,遮蔽风雨和阳光也,这也实质上概括了斗笠的功能和作用,就两样:遮蔽雨水、遮挡阳光,做到雨晴两用。
斗笠,边沿宽大,能完全遮盖头脸部位,由于表层光滑,下雨时,雨水顺着斜面滴落,防止淋雨,如同过去瓦房房顶,下雨时,雨水流落到屋檐下一样。同理,炎热夏天,头戴斗笠,也遮挡了头脸、脖颈、肩膀等部位,避免炙热阳光的直接照射。不过,斗笠避雨也有一个缺陷,只保护头部等上半身,其它部位看护不到,所以雨水较大时,一般斗笠与蓑衣配套穿戴。
就斗笠的实际作用看,它跟伞的功能是一样的,伞也分雨伞和太阳伞。只是,当年伞可是奢侈品,六七十年代的伞是油纸伞,农民社员家庭不轻易使用,更重要的是,打伞避雨和遮阳时,必须一只手撑着,只有另一只手才有活动余地,活动、劳作都不方便,所以,打伞,只适用休闲的人群在休闲的状况下使用。
而戴斗笠,只是头顶戴着,双手是解放和自由的,可以自由活动,在避雨遮阳的同时,完全不影响双手生产劳作。那个年代的农民,一年四季都要下地,参加集体劳动生产,所以,斗笠成了不离身的好伙伴,劳动生产的好帮手。

就避雨遮阳功能来说,草帽也能起到斗笠的作用,且草帽更轻便,也更时尚些,但在家乡,农民社员们很少有戴草帽的。其一,家乡属于南方,雨水较多,下雨天戴草帽,短时还能应付,因草帽没有防护层,时间长了,雨水会浸湿草帽,避雨效果不佳且易发潮发霉,其二,遮阳防热时,相较于斗笠,草帽帽檐短窄些,遮挡面积有限。
所以,在家乡,真正的农民是不戴草帽的,只有那些刚走出校门回乡务农的小青年,嫌斗笠太土气,草帽虽土但比斗笠要时尚些,往往会戴一顶草帽,但时间长了,并且习惯和比较后,自然而然就会弃用草帽而选择斗笠。
在当年,反而是“公家人”常戴草帽,县、公社干部及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要经常下到农村,或帮助农民搞生产,或指导宣传政策技术等,这些吃“国家粮”的人员,倒是会一顶草帽,既显示亲近,又显示着微妙的身份区别。
当年,农忙时节,如“双抢”或者水利大会战时,机关干部要下乡支农支援农业生产,戴草帽的,就是下乡客串一回农民的机关干部和工作人员,戴斗笠的,就是货真价实的农民社员。
斗笠是一种古老传统的物件,不仅是生产队集体时代才有的,而是有着悠久的历史的。历史上,斗笠,常与渔樵、农耕等场景相关联,是农民、渔夫、隐士常用的农具。
历史上,也留下许多脍炙人口、与斗笠相关的诗词,如“青箬笠,绿蓑衣,斜风细雨不须归”“孤舟蓑笠翁,独钓一江雪”“自庇一身青箬笠,相随到处绿蓑衣”。营造出一派惬意、超脱的田园意境。
在文人骚客的笔墨下,斗笠,赋予了闲情逸致情调和浪漫主义色彩,但在现实中,斗笠,是农民劳作中必不可少的农具,关系着柴米油盐等基本生活生计,更是见证了农民战天斗地、不畏困苦、辛勤劳作的经历和精神。
大集体时代,农民社员们,在细雨连绵或大雨滂沱天,挽起裤脚,戴一顶斗笠,依然在田间地头开沟、挖渠、施肥、播种;在三十七八度的高温盛夏,戴着斗笠,挥汗如雨在农田间耕田、收割、插秧、打稻。

六七十年代,农民社员家庭值钱的家什没有多少,但斗笠是必不可少、必不可缺的,农业生产就是与“天”打交道,天有不测之风云,雨雪或酷暑天,斗笠就派上了用场,那年代,每户社员家,至少要为成年社员一人备一顶斗笠,平常或收工回来,挂在屋檐下,出门出工时,又随时顺手取用。
斗笠很土,也不起眼,但在农耕时代,是农民劳作的好帮手,有了它,才会让农民“斜风细雨不须归”,才有了“力尽不惜热、但惜夏时长”的底气与期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