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读书真的有用!不信你看汪苏泷。任由张碧晨方怎么说,怎么列举时间线,怎么证明自己是唯一的原唱。汪苏泷要么就不出手,一出手直接把《年轮》版权收回来了。 张碧晨团队估计也懵了。他们大概没料到,汪苏泷会从版权这个根上动手。毕竟圈内很多时候,大家更看重演唱时的曝光度,版权这事儿容易被忽略。可法律条文写得清楚,版权所有者才有权利决定作品的使用方式,哪怕你唱得再火,没有授权也白搭。 汪苏泷这手操作,透着股书生气的精明。他没跟对方争谁唱得好,也没纠结谁先唱的,直接搬出最硬核的规则。这就像俩人吵架,一个在那说自己嗓门大,另一个默默掏出了房产证——道理不用讲太多,凭证说话最管用。 其实了解汪苏泷的人都知道,他对版权这事儿一直特上心。早年刚出道时,他就自己打理作品的版权登记,连小样都备份得整整齐齐。后来成立工作室,第一件事就是请专业的法务团队,专门盯着版权相关的法律条文。这种看似不起眼的积累,到了关键时候就成了最有力的武器。 张碧晨那边可能到最后才反应过来,他们争的是“原唱”这个名分,汪苏泷守的是“版权”这个底线。名分这东西,有时候靠舆论撑着,可版权是写在法律里的,谁也动不了。就像俩人抢一个苹果,一个说自己先看到的,一个拿出了购买小票,输赢不用多说。 这事到最后,汪苏泷安安静静就把版权收了回来。张碧晨那边再列多少时间线,再强调多少遍原唱身份,都绕不开版权这个坎。这就应了那句老话,功夫在诗外。平时看着不起眼的积累,到了事儿上,比啥都顶用。 汪苏泷这波操作,没带啥火药味,却把问题解决得干干净净。这大概就是懂得用规则保护自己的好处,不用扯嗓子吵架,不用拼人脉关系,拿着该有的凭证,就能站得稳稳的。说起来,这何尝不是一种智慧?
很多人说,汪苏泷写歌,别人唱火了他就拿回来自己唱,你说对了,这是他独特的经营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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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歌
这歌词曲都是人家创造出来的,就像自己的孩子一样,自然有处置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