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试用不转正企业被判赔员工双倍工资#【遭遇“只试用不转正”怎么办?】#企业想低

北京日报客户端 2025-07-31 09:59:40

#只试用不转正企业被判赔员工双倍工资#【遭遇“只试用不转正”怎么办?】#企业想低成本试错员工该怎么做# 钱某是北京一家公司的员工。入职时,该公司口头告知其试用期两个月,双方签订的试用期合同中仅注明“试用期自2022年9月1日起”。2022年11月1日,钱某要求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公司却予以拒绝,并称试用期最长可达6个月。2022年12月31日,钱某离职并要求公司支付其未签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差额。

法院审理后认为,试用期约定不明时,用人单位需承担举证责任,现该公司未提交证据予以证明,故采信钱某关于试用期两个月的主张。双方仅签订一份试用期合同,该试用期不成立,试用期结束后,双方未再签订劳动合同,故公司应支付2022年1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未签订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差额。

实践中,某些用人单位试图通过一些“障眼法”模糊劳动关系,逃避用工责任,比如,不规范使用试用期,让试用期成“白干期”;与劳动者只签订劳务合同而不签劳动合同;让公司员工以个人名义雇人干活等。这些看似降低用工成本的做法,不仅损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也给用人单位带来了法律风险。

那么,试用期合同算不算劳动合同?试用期期限可否延长?试用期员工能不能说被辞退就被辞退?记者对此进行了采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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