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成都,一男子每次与情人发生完关系,都会给个几千元,甚至在得知情人要买房时,直接转了10万元过去,还十分大气地称:这钱不用还了。妻子得知后找情人要钱,可对方却表示赠与关系已经成立,不会退钱。妻子气得将男子和他的情人一并告上法院,然而一审法院虽然认定赠予关系无效,但并没有让男子的情人退钱。妻子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法院这样判! 10万“分手费”拉锯战:妻子的维权路 成都的刘姐在医院照顾生病的婆婆,半夜替丈夫老王拿手机缴费,屏幕突然弹出条微信:“王哥,上次说的买房钱,啥时候方便呀?” 她心里咯噔一下,点开老王的微信账单,手指在屏幕上飞快滑动——近一年的转账记录像针一样扎眼:2023年3月15日转5000元,附言“零花钱”;5月20日转13140元,附言“爱你哟”;最刺眼的是9月28日,一笔10万元的转账,备注写着“买房钱,不用还”。 收款人的微信名叫“小梦”,头像是个年轻女孩,笑得一脸灿烂。 刘姐拿着手机的手抖得厉害,婆婆的输液管在眼前晃成模糊的线。她和老王结婚十五年,从摆地摊到开小超市,她舍不得买件新衣服,却把家里的财政大权全交给他,总说“男人在外打拼,手里得有钱”。 凌晨三点,老王从家里赶来换班,刘姐把手机摔在他面前:“小梦是谁?这10万是咋回事?” 老王的脸瞬间白了,支支吾吾半天:“你……你看错了,是……是生意上的周转。” “生意周转?”刘姐指着那条“爱你哟”的附言,眼泪掉下来,“王建军,你把我当傻子耍呢?” 老王终究没瞒住。小梦是他前年认识的收银员,比他小十岁,嘴甜会来事。每次约会后,他都觉得过意不去,开始是给几百块零花钱,后来变成几千,直到小梦说“想在郊区买个小房子”,他脑子一热,就转了10万。 “我就是一时糊涂。”老王蹲在地上,抓着头发,“那钱……我会要回来的。” 刘姐没信他。第二天一早,她按着微信地址找到小梦上班的服装店,把打印出来的转账记录拍在柜台上:“把老王给你的钱还回来,一共13万6千1百40块。” 小梦吓了一跳,随即镇定下来:“阿姨,你谁啊?王哥给我的钱,是他自愿的,赠与的钱哪有要回去的道理?” “自愿?”刘姐气得发抖,“那是我们家的共同财产!他没资格送人!” “夫妻共同财产?”小梦冷笑一声,拢了拢头发,“他说是他自己赚的钱,跟你没关系。再说了,我跟他好了一年多,这点钱算补偿怎么了?” 旁边的导购偷偷拿出手机录像,刘姐拽着小梦的胳膊:“你不还是吧?行,咱们法院见!” 小梦甩开她的手:“去法院我也不怕!有转账记录又怎样?他自愿给的!” 第一次开庭,老王坐在被告席上,头几乎埋到胸口。法官问他:“这些钱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是……”老王的声音跟蚊子似的。 “那你为啥要送给小梦?” “我……我当时没想那么多。” 小梦的律师站起来:“法官,这些转账是王先生自愿赠与,有的是小额日常开销,有的是明确表示‘不用还’,赠与关系已经成立,原告无权要求返还。” 刘姐的律师反驳:“夫妻共同财产,一方无权单独处分,尤其这种基于不正当关系的赠与,违背公序良俗,应该全部返还!” 一审判决下来那天,刘姐拿着判决书在法院门口哭了——法官认定老王的赠与行为无效,但只判决小梦返还那10万元的大额转账,说“小额零花钱属于一般性消费,不必返还”。 “凭啥?”刘姐给律师打电话,声音发颤,“10万和3万,不都是我们家的钱吗?” 律师叹了口气:“目前司法实践里,对这种小额赠与确实很难界定,很多法院会酌情处理。” “我不服!”刘姐抹掉眼泪,“我要上诉!一分钱都不能少!” 上诉的日子定在一个雨天。刘姐特意穿了件洗得发白的旧外套,里面揣着她和老王刚结婚时的合照——那时候他们挤在15平米的出租屋,老王搂着她的肩膀说“以后一定让你过上好日子”。 法庭上,刘姐拿出了更详细的证据:超市近三年的利润表、她每个月给老王存的工资条、甚至还有她偷偷录下的老王承认“所有收入都交给家里”的录音。 “法官,”刘姐的声音不大,却很坚定,“这13万多,是我每天凌晨四点去批发市场进货,是我守着超市到深夜,是我舍不得买斤排骨给孩子补营养攒下来的。他凭什么拿着这些钱,去讨好别的女人?” 小梦的律师还是坚持“小额赠与不用返还”,可当法官问“你和王先生是什么关系”时,小梦支支吾吾说不出话。 最终,二审法官当庭宣判:“王某在婚姻存续期间,擅自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他人,且该赠与基于不正当男女关系,违背公序良俗,全部赠与行为无效。被告小梦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返还原告刘某136140元。” 听到“全部返还”四个字,刘姐捂住脸,肩膀一抽一抽地哭了,这次的眼泪,是热的。 小梦终究把钱还了回来。老王想搬回家里住,刘姐把他的行李扔在门口:“这13万是回来了,可咱们的日子,回不去了。”
四川成都,一男子每次与情人发生完关系,都会给个几千元,甚至在得知情人要买房时,直
文姐分享生活
2025-07-31 20:2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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