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十堰,一女子贷款30万,期限一年,到期后不见归还,银行联系不到,到她家催款,这才发现,女子已经去世,留下两个未成年孩子,丈夫无稳定收入,家里只有一套房子,房子价值55万,50%的份额是女子遗产,银行告到法院,要求女子父母、丈夫及两个未成年子女作为继承人,所继承的遗产,应优先用于还清贷款,法院却有不同意见
湖北十堰的吴女士怎么也想不到,自己为改善家境偷偷贷的 30 万,会在她意外离世后,让全家陷入无家可归的险境
这笔经营贷是吴女士瞒着丈夫申请的,钱没用到家里,全投进了她自己的小生意。谁料一场意外夺走了她的生命,贷款成了没人认的烂账
银行很快找上门,盯着夫妻俩唯一的房子不放。这套价值 55 万的房子,银行算出吴女士占 27.5 万份额,要求用这笔遗产优先还贷
可这个家根本经不起折腾。吴女士的丈夫每月工资刚够糊口,两个孩子还在上小学,一家人就靠这套房子遮风挡雨。真要把房卖了,全家只能睡大街
法院的判决却让僵持的局面有了转机,法官翻出《民法典》第 1064 条,明确这笔贷款是吴女士的个人债务。丈夫没签字也没受益,不用掏自己的钱来还
但遗产该还的还是得还。房子 55 万,先分一半 27.5 万给丈夫,剩下的才是吴女士的遗产。关键是,这里面必须先拿出 7.5 万给两个未成年的孩子 —— 这是《民法典》第 1159 条规定的 "必留份",保证孩子有饭吃、有学上、
最后剩下的 20 万,由吴女士的父母、丈夫和两个孩子按继承份额还给银行,房子拍卖后,20 万划给了银行,7.5 万存进专门账户,每月按时取出来给孩子交学费
这个判决让人看得明白:银行的钱要还,但不能逼得活人无路可走。法律在账本之外,更装着老百姓的日子。就像法官说的,债权再有理,也大不过孩子的生存权
这事儿也给所有人提了个醒:家里的大额债务别瞒着,真出了事,法律护着弱者,但护不了糊涂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