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杭州,男子花200块在平台上约了4小时的精细保洁,他留保洁一人在家打扫,结果他回来一看,家里竟空得啥也不剩,摄像头、电饭煲,甚至连锅碗瓢盆、油盐罐子这些能用的都不见了,他跑物业一调监控,发现保洁1个小时的功夫,一点卫生没打扫,全用来打包东西了,还叫了个同伙用电动车把东西运走。男子报警后,警方在保洁家里找到了丢的东西,面对铁证,保洁说以为都是不要的东西,就拿走了。让男子没想到的是,保洁事后给他打了35个电话,让他把工钱结了,否则就死在他家门口。结局太解气! 8月2号,法治进行时报道,男子外出回到家,推开门的那刻,眼睛都瞪大了。 只见家里大大小小的东西全都不翼而飞,干净得像刚交的房子。 他拔腿就跑到物业调监控,想看看家里东西为什么会消失不见,画面上的内容让他不寒而栗。 这一切竟是他请的保洁干的! 原来,这天男子花200元,在平台上约了一个4小时的精细保洁。这是家老牌家政公司,宣传上说都是金牌保洁,保证顾客满意。 男子觉得很靠谱,就很是放心地让阿姨来打扫了,期间他也没留人在家,自己出门去了。 结果等他回家时,眼前一幕真是彻底惊呆他了,屋里竟被一扫而空,本该堆着清洁工具的客厅空荡荡的,连挂在墙上的摄像头都不见了。 他走进厨房一看,电饭煲、锅碗瓢盆全都不见,甚至连油盐罐子都没了。 男子脑瓜子嗡嗡的,赶紧往物业跑,想调监控看看究竟是怎么一回事。 监控画面显示,保洁阿姨只打扫了1个小时就撤了,而且她根本就不是打扫卫生,而是把他家东西打包了个彻底。 更离谱的是,也不知道从哪窜出个同伙,2人配合着把零零碎碎的东西搬到电动车上,接着就扬长而去了。 男子看着这画面,气得头顶直冒烟,直接报了警。 警方接警后3分钟就赶到现场,后来根据物业提供的进出记录,沿着线索,当天就找到了人。 他们发现,男子屋里的东西都堆放在保洁阿姨和她儿子的屋里。 面对民警询问,保洁竟理直气壮地辩解,说以为雇主不要了,就顺手拿走了。 男子听到这个说法,真是哭笑不得,他是让保洁来打扫的,不是让她来把自己家“洗劫一空”的,这明明就是偷啊! 更让男子无语的是,保洁偷了东西,还反过来让他把清洁费结了。 看男子迟迟不结费用,保洁陆陆续续给他打了35个电话! 他翻出通话记录,从晚上到凌晨,每隔十几分钟就有个陌生号码轰炸,开口就要工钱,还说我活都干完了,你凭什么不给钱? 后来还发短信威胁他,说你不给钱就死在你家门口! 那么,从法律角度来看,保洁的行为是否构成盗窃?她又将面临怎样的惩罚? 《刑法》第264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保洁员以“保洁服务”为名进入雇主家中,实际实施了秘密窃取财物的行为,符合盗窃罪的构成要件。 保洁员明知财物属于雇主所有,仍通过虚假服务掩盖盗窃目的。她辩称“以为雇主不要了”明显违背常理——电饭煲、摄像头、锅碗瓢盆等物品均为日常生活必需品,且监控显示其与同伙有计划地搬运,证明其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目的。 保洁员利用工作便利进入封闭住宅,在短时间内将财物转移至同伙电动车上,属于“入户盗窃”。 根据司法解释,入户盗窃不论数额大小,均构成犯罪。 虽单件财物价值可能未达“数额较大”标准,通常为1000元至3000元,但结合“入户盗窃”情节,已符合刑事立案标准。 此外,她窃取的财物包括电饭煲、摄像头等具有一定价值的物品,累计价值可能达到追诉标准。 总之,保洁员的行为构成盗窃罪,警方对其采取刑事拘留措施合法,后续可能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2条规定:有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保洁员在盗窃行为败露后,连续拨打雇主电话35次,并发送短信威胁“不给钱就死在你家门口”,已构成对他人人身安全的威胁。 保洁员通过高频电话骚扰、言语恐吓的方式,意图迫使雇主支付保洁费,属于“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其威胁内容超出正常讨债范畴,具有明显违法性。 她的35次电话在数小时内拨打,构成持续骚扰,并以“死亡”相威胁,直接针对雇主生命安全,造成其精神紧张。 威胁行为与雇主产生焦虑、恐惧等心理状态存在直接关联。 根据该法条,警方可对保洁员处以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罚款。 保洁员既实施盗窃,又进行威胁,需承担双重法律责任。 目前,保洁因涉嫌盗窃罪已被刑事拘留。 对于这件事,你怎么看? 欢迎关注@一案一论 #头号创作者激励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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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白
这个谈不上入室盗窃,他进入房间又不是自己撬门或者是翻窗等进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