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黄石,一男子四十出头,夫妻生活就开始不行,他怕妻子嫌弃,去买药品。吃完之后,果不其然,重振雄风,他又去附近一家药店购买了一盒,结果吃了却毫无反应,男子到网上一查,发现这是假药,他火冒三丈,再次跑到药店,以每盒140元的价格,一次性买了50盒,共计花了7000元,随后向市监局举报,说药店售卖假药,要求赔偿10倍,也就是71400元,法院这样判了! 陈先生(化名)才四十出头,,最近正被夫妻生活那点事儿折腾得头疼。人到中年,身体机能下降,他发现和妻子的亲密时刻越来越力不从心,心里又慌又怕,总担心妻子会因此嫌弃自己。 一次偶然,陈先生听人说有一种药能解决这方面问题,就像抓住救命稻草,赶忙找了家药店,买了一盒。吃下去后,效果居然不错,久违的状态好像又回来了,妻子对他也很满意。 陈先生心里踏实不少,觉得这药真管用,没过几天,又去附近另一家药店,买了同一类产品。可这次吃完,可一点反应都没有,陈先生纳闷极了,满心疑惑地到网上查询,这不查不知道,一查吓一跳,原来自己买的第二盒是假药! 陈先生又气又急,火冒三丈。他越想越觉得憋屈,这假药不仅耽误事儿,还可能有健康隐患。思来想去,他决定以牙还牙,再次跑到那家卖假药的药店,咬咬牙,以每盒 140 元的价格,一次性买了 50 盒,总共花了 7000 元 。 付完钱,他转身就向当地市场监督管理局举报,说这家药店售卖假药,要求按照规定,获得 10 倍赔偿,也就是 71400 元。 事情很快闹到了法院。法院受理后,仔细梳理整个过程。一方面,得确定药店卖的到底是不是假药,经过专业鉴定,陈先生后来买的这批药,确实属于假药范畴。 可另一方面,也得看看陈先生的行为有没有特殊地方。庭审时,药店方辩称,陈先生一次性买 50 盒,明显不是正常的消费行为,有 “钓鱼索赔” 的嫌疑。 法院审理过程中,调取了各种证据,包括陈先生购买药品的记录和鉴定报告,还有双方的陈述。法官们权衡再三,认为虽然陈先生后续大量购买的行为,看似和普通消费者买药不太一样,但药店售卖假药是既定事实,侵犯了消费者权益。 不过,陈先生也得为自己的行为负责,他明知可能是假药还大量购买,动机里确实有索赔成分。最终,法院判决药店退还陈先生购买假药的 7000 元费用。 同时,因为药店售卖假药,按照法律规定,判了药店负责人拘役五个月,缓刑十个月,还罚了1000块。 这事在网上传开后,网友们议论纷纷。有网友说:“药店卖假药就该重罚,不管买家动机咋样,卖假药本身就不对!这大哥也有点聪明,不过要是能借着这事把卖假药的狠狠治一治,也算是另类以恶制恶?” 还有网友理性分析:“消费者权益得保护,但也别鼓励这种钓鱼式维权,不然容易滋生新问题,关键还是得从源头打击假药流通。” 对此你怎么看?欢迎大家在评论区留言讨论。 信息来源:长沙政法 2024年9月30日发布
史上最快结案速度!近日,湖北黄石三个孩子丢了巨款跑去派出所报案,一进门警察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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