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离谱了!河南开封,一81岁大爷在旅游时结识了小他8岁的女友,本以为遇到了真爱,

沛山评生 2025-08-04 18:13:48

太离谱了!河南开封,一81岁大爷在旅游时结识了小他8岁的女友,本以为遇到了真爱,怎料才过5天,大爷就被女友要去了105000元。等到女友再次找他要钱时,大爷多了个心眼,便直接拒绝了。可从那之后,女友竟玩起了消失,大爷这才意识到自己被骗! (信源:小莉帮忙、红星新闻 2025-8-4) 八旬老人遇上"黄昏恋",本以为是晚年缘分,没成想短短几天就搭进去十万多——这事真实地发生在刘大爷身上时,连远在外地的女儿刘女士都傻了眼。 刘大爷今年81岁,上半年旅游时在路边看到一个相亲摊,想要找个老伴儿作伴,就让摊主帮忙联系。 很快,73岁的张老太(化名)被约了过来,两人吃顿饭聊得很投机,刘大爷心里畅快,当场就给了摊主100元介绍费。 第二天,张老太带着刘大爷去公园划船,说以后会给他做饭、照顾他,刘大爷越听越觉得暖心,于是“有了恋爱的感觉”。 隔天,张老太说想和他结婚,只是现在跟儿子住的房子太小,打算买套新房让儿子住,两位老人住老房子。 刘大爷一听对方是奔着过日子去的,没怎么考虑就跟着去看房了。 从相识到看房,不过三天;而从看房到一次次掏钱,前后也就五天。 刘大爷分四次取了1万5、1万2、2万8、5万,都是现金,最后都按照张老太的要求给了她,说是新房首付,而且房本要写她儿子的名字。 想着以后就是一家人了,刘大爷对此并无异议。 可刚给完这105000元,张老太又说钱不够,要再拿两万。 这次刘大爷留了个心眼,没有再继续给钱。 后来,张老太再次提出要钱时,刘大爷终于起了疑心,赶忙告诉了在新疆的女儿刘女士。 刘女士觉得父亲肯定是被骗了,急忙回来带着父亲找张老太要说法。 但是对方不接电话,她儿子一听来意也挂了电话。 刘女士二人无奈,只能去张老太所在的小区去找,这才知道,张老太几年前就和别的男士有过纠缠不清的情感纠葛。 后来联系上张老太,她承认收了10万5,也确实用在了儿子买新房上,却扔下一句“有前因有后果,让刘大爷去起诉,不接受调解”,就挂了电话。 常言道:“男人至死是少年,女人迟暮亦红颜!” 刘大爷年事已高,而且儿女都生活在外地,他想找人陪伴,这也是人之常情。 但不得不说,刘大爷陷入“热恋”的速度确实快了些,以至于丧失理智,连对方的真实情况都没弄清楚,就直接掏钱,也难怪他会上当受骗。 在刘大爷拒绝给钱后,张老太的真面目立马就暴露出来了,她哪里是看上了刘大爷这个人啊,她从一开始就是瞄准了刘大爷的钱袋。 但要知道,靠非法手段获取的钱财,迟早是要连本带利还回去的。 1、众所周知,在正常恋爱中的赠与,通常是基于感情,一方自愿给予另一方财物,并且不存在欺诈等情况。 但在本案中,张老太在短时间内以特定的理由,比如买房等向刘大爷索要大额钱财,这并非是正常恋爱中的赠与行为。 而判断到底是赠与还是诈骗,关键在于是否存在非法占有目的和欺诈行为。 2、从张老太的行为表现来看,她以与刘大爷结婚为由,让他出钱给儿子买房,在收到105000元后又继续索要。 如果张老太一开始就没有与刘大爷结婚的真实意愿,只是以结婚为幌子骗取钱财,那就符合诈骗罪的特征。 根据《刑法》第266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等。 在司法实践中,以谈婚论嫁为名,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就构成诈骗罪。 刘大爷被骗金额达10万余元,如果认定张老太为诈骗,属于数额巨大,她将会承担3 —— 10年的刑罚。 3、当然,即使张老太的行为不构成诈骗,她仍然要向刘大爷返还钱款。 《民法典》规定,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 张老太收取的这笔钱款没有任何合法依据,导致现在刘大爷财产受损,刘大爷有权要求她返还。 面对张老太“强硬”的态度,刘女士一方最终报了警。 警方经过释法说理,张老太最终“软”了下来,她表示刘大爷给的这些钱,确实用来给儿子买房了,家里就只剩下40000元能够退还,张老太承诺,余下的60000余元则分3年归还。 最后,希望刘大爷的经历能给更多老人提个醒,晚年遇良缘是福气,但守护好自己的养老钱,才能让这份福气稳稳当当。 对此,你怎么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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