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永州,未满14岁女生,放学回家后,就离家出走,第2天上午才回家,母亲发现后,就查看她的聊天记录,结果发现,她被一名男子约出去,还开了房,母亲报了警,发现这名男子是卫生院的医生,而他确实和自己的女儿发生了事情,后来还发现,这个医生还和另一名未满14周岁的女孩,有3次发生事情,这个母亲很气愤,就要求他赔偿215.2万。
澎湃新闻报道,2023年9月21日的晚上,小来放学回家,一回到家就背着家人,偷偷跑出去,一个晚上没有回来,母亲知道自己的孩子长大了,又是叛逆期,说话总不爱听。
现在离家出走也不告诉家人一声,那天晚上,她担心了一个晚上,就害怕女儿在外面遭遇不测,或者被坏人害了。
第2天醒来,她忙完家里的活,就打算去找女儿,看看女儿晚上到底去干什么了。
可她还没有去找,女儿在第2天上午就回来了,看到女儿平安无事,这个母亲松了一口气,但她看女儿的表情,发现女儿有事瞒着她,她有预感,前一天晚上女儿肯定发生了什么事情。
她的女儿就快14岁了,正是叛逆期,这个时候要问女儿一些事情,还没开口就会被女儿顶回来。
要想知道女儿到底发生了什么事,她还得偷偷地观察女儿,她先从女儿的聊天记录入手,女儿出去,肯定是有人约她出去的,她就想看看到底是哪个朋友约她女儿出去,如果是在女生家过夜,她也好放心一些。
结果,她一查看女儿的聊天记录,发现女儿和一名成年男子聊天,而且聊天的记录非常暧昧,不回家的晚上,就是和这个男子去酒店开了房。
这位母亲当然意识到这意味着什么,于是赶紧问女儿前天晚上到底发生了什么,女儿支支吾吾,大概地说了一下发生的事情。
果然不出所料,这位母亲已经清楚女儿到底发生什么了。
不过她还没有马上报警,她在做女儿的思想功课,如果女儿不配合她,那个男子也不承认,那么就算报警也没有用。
经过她轻声细语地劝女儿,她女儿终于愿意把事情说出来,这个母亲才在2023年的9月28日报了警。
当天这个母亲也带她去医院检查,发现她女儿作为女孩的膜已经破裂了。
民警找到了那个男子,结果那个男子的身份让人大吃一惊。
这个男子竟然是一个镇卫生院的医生,他是刘某,但是刘某却否认了这件事情,他承认了那天晚上,确实和小来开了房,但是他们是穿着衣服分床睡的,并没有发生任何事情。
事情到此并没有结束,民警对此进行了侦查,在侦查的过程中,竟然发现了另一名被害者小廖。
而且小廖的遭遇更加糟糕,在2022年的8月到2023年的6月17日,刘某就和小廖有三次发生了事情。
更糟糕的是,刘某和小来,还有小赖,发生事情的时候,小来和小赖都没有满14周岁。
小来的母亲看到这个刘某如此可恶,她知道她的女儿和小廖只是开始,如果这个刘某没有得到严惩,那么受害的未成年女孩会更多,她不愿意让刘某逍遥法外。
她不但希望刘某受到刑事的惩罚,她还要求刘某赔偿215.2万。
那么刘某行为该如何认定呢?
首先,小来的母亲为何要215.2万的赔偿呢?因为这件事,对小来的身心健康以及精神状态,并且对以后的人生,都会有很大的影响,她们可以要求人身损害赔偿以及精神损害赔偿。
《民法典》第1179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民法典》第1183条规定: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这些人身损害赔偿以及精神损害赔偿,对于一个未满14岁的女孩来说,确实是一个比较大的损失,女孩可以要求赔偿。
其次,刘某侵害的这两名女孩都是未满14周岁,所以他的行为已经构成了强奸罪。
《刑法》第236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一审法院经过审理认为,刘某犯罪的事实是很清楚的,并且证据也充分,因此法院判决,刘某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8年,并且赔偿286.24元。
但是刘某不服提起了上诉,刘某的父亲,是一名检察官,他作为刘某的辩护人,通过一番努力,二审法院判决,刘某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
那么你对刘某的行为有何看法呢?
烟火
这个辨护人不用避嫌的吗?
真爱难求 回复 08-08 07:50
辩护人 也就是律师 他又不是以法官的身份辩护
用户10xxx84
在职检查官能做犯罪儿子的辩护人?
无常 回复 08-08 09:36
这是辩护不是办案,法律是这么说的。
用户97xxx55 回复 无常 08-08 13:01
检察官比普通人对案件有更大的监督权力,你身居高位对受害者对案件敢说没有一定胁迫心里?
用户81xxx18
赔偿286.24元?孩子的一生就这个价值?
清亮 回复 08-07 19:07
一个膜的价钱
X飘X 回复 08-08 08:41
这个女孩自愿的~要不是未成年,刑都判不了~不自爱就是这个价~
相识是缘
胡编乱造之文
无常 回复 08-07 19:18
真事,今年湖南蓝山县的
专业怼口嗨
俩未成年女孩,才6年?
用户10xxx51
乱七八糟法院判赔286元
蒲公英
最后配上三张图的,都是ai帝
用户14xxx95
赔偿286.24元?
爱上幸福的猪
检察官,
贵族老爹只骂舔狗
强奸两个少女才判6年?[点踩][点踩][点踩]
dd 回复 08-08 08:30
啊对对对,都是强奸[得瑟]发生性关系就是强奸
贵族老爹只骂舔狗 回复 dd 08-08 10:19
法律就是这么规定的,与未成年少女发生性关系,就是强奸!无论女方同意与否!
义乐
就刑事辩护而言,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委托其近亲属担任辩护人。因此,警官、检察官与法官以及其他公务人员(官员)为子女、配偶、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以及叔侄姑妈姑父堂兄弟姐妹和表兄弟姐妹担任辩护人,这符合法律的明文规定。
飞龙在天
是真事
用户50xxx72
凭本事炮妞!就是年纪没有到法定年龄!
用户10xxx56
应该重判,判8年改为6年,这明显是关系吗,必须追查相关责任人
密风细雨
这名检察官是否该下岗了
用户10xxx94
原判是8年,二审改为6年。培那么钱可以了,顶于买罪了,你以为谁啥吗?在然说了,刘某并未对两个女孩进行强迫,打骂,虐待等恶劣行为,所以人家辨护人有情可原。
用户10xxx47
瞎编什么,瞧你写的啥玩意儿
无常 回复 08-07 19:17
真事,湖南的😂
马到成功
没收作案工具再判刑才对吧
用户10xxx63
判他的刑可以,动不动就要赔几百万,又不是马云,正常人哪个有那么多钱
用户11xxx03
小编确定是286.24元?
天下弟一大傻
神经错乱是篇者
^&★
怎么现在读书多的人都有一部分不正常的呢[捂脸哭]
山城
这种人渣,毁了几个小女孩的贞洁,留着干什么?应该判死刑。
用户12xxx28
刘某父子俩都是畜牲,尤其是那个老一畜牲,儿子强诱奸多名未成年幼女,放在上世纪九十年代前,杀无赦!身为检查官,还替罪犯开脱辩解,应开除公职。
用户10xxx39
赔偿286.24元是怎么算出来的呢?
用户10xxx89
强奸罪
繁华落尽只留芳华
农村乡镇卫生院的医生没有真才实学,都是靠关系或贿赂进去混工资的。
用户10xxx31
编,继续编
用户14xxx78
黄金有价药无价,中国目前最有钱的一个行业。才要这点钱。
缘分
人渣
雕刻时光
强奸三名幼女才判六年
域神
辩护人的资格与为亲属辩护: 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允许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行委托辩护人。其委托权限广泛,可委托两类人:律师 特定身份的亲友: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父母等)、亲友。 “亲友”范围相对宽泛: 这里“亲友”包括但不限于近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兄弟姐妹等),也可延伸至关系密切的亲戚或朋友。因此: 可以为亲属辩护: 完全合法且常见。
dd
14岁了,还啥都不懂?14岁都晓得直播校园暴力,还懂免于刑事责任,你情我愿,强奸?笑话
辉煌
强奸俩未成年幼女判个8年,上诉后变6年,看到它爸职业后我理解了。
大飞
14岁以下入刑了
ILNBA
二百多万那么厉害
零度沸腾
14岁是未成年人和未成年人发生关系属于强奸才裁判6年?
黎明·朝阳
回避原则没有贯彻
用户10xxx40
啥意思?父亲还能做儿子的辩护人?不能避嫌吗
域神 回复 08-08 05:58
法官不能做儿子的审判法官,依法回避。辩护人可以为亲属们做辨护
域神 回复 08-08 06:08
辩护人的资格与为亲属辩护: 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允许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行委托辩护人。其委托权限广泛,可委托两类人:律师 特定身份的亲友: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父母等)、亲友。 “亲友”范围相对宽泛: 这里“亲友”包括但不限于近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兄弟姐妹等),也可延伸至关系密切的亲戚或朋友。因此: 可以为亲属辩护: 完全合法且常见。
阿宝
编的太离谱,最后赔偿了286元,哈哈
阿白
牛逼,强奸那么多少女才8年,后来又改成6年,公正的判可能无期
用户91xxx01
想知道法官判决陪偿286.24元的标准是怎么来的
绿洲之鹰
检察官的儿子怎么会是强奸犯,说明检察官被带绿帽了
用户15xxx62
赔偿286元?
用户10xxx56
感觉判过了点
宇宙乾坤
赔偿286.24元。这判罚得[点踩][点踩][点踩],这男的工作肯定没有了,不知其行医资质会不会吊销[药丸]。其父是当地的检察官,担任其辩护人,这是否有涉及到回避制,这案最好是异地审判(未成年人,性侵犯)[药丸][药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