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初中生发布“炸弹威胁”造成6亿韩元损失,却因是“触法少年”无法处罚】海外新鲜事热点现场
向韩国新世界百货总店发布安装爆炸物威胁信息的嫌疑人被确认为初中一年级学生。A某发布的一条信息导致4000余人紧急疏散,甚至出动了警察特攻队。因为营业中断约3小时,新世界方面预计损失达平日日均销售额标准的6亿韩元。
问题在于加害者是未成年人,且属于"触法少年"。触法少年并非刑事处罚对象,即使犯罪也不会受到处罚。那么,新世界方面是否无法向A某索赔巨额损失呢?
《先驱经济》与多位律师探讨了相关法律争议焦点。
| 刑事处罚是否可能?
韩国警方对A某无法进行刑事处罚的法律依据在于《少年法》。该法将未成年人分为"犯罪儿童(未满10岁)"、"触法少年(10岁以上未满14岁)"和"犯罪少年(14岁以上未满19岁)"。
韩国现行法律上无法对犯罪儿童的罪行进行制裁。对触法少年可依据《少年法》采取保护处分,对犯罪少年则可同时适用保护处分与刑事处罚。作为触法少年的A某仅适用保护处分。
| 若刑事处罚困难,少年院保护处分力度如何?
保护处分并非由普通刑事审判庭,而是由家庭法院等进行审理裁决。少年部法官将根据1号至10号分级下达保护处分,以替代刑事处罚。最轻的1号处分是委托监护人管教,最重的10号处分是送入少年院不超过两年。社会服务令属于3号处分。
对于A某的情况,律师们预测"可能会被处以4-5号保护观察处分(接受保护观察官的指导监督)",但同时表示"考虑到舆论压力,也不排除被送入少年院的可能"。
周元律师事务所朴智英律师指出:"为杀一儆百,不排除会作出9号或10号送入少年院的处分,这也有助于预防类似事件。"玄林律师事务所金成勋律师也表示:"考虑到该行为对公共安全造成重大威胁,相较于轻处分,更有可能作出少年院移送等重处分。"
泰律律师事务所裴仁顺律师认为:"预计会处以4号保护观察处分。A某并未直接向警方虚假举报,只是在社区发帖,存在酌情考量因素。"泰林法律事务所金智赫律师也持相似观点。
但TheFriends法律事务所李东灿律师表示:"A某的行为动机未见严重恶意,预计会从轻处理。"
| 民事赔偿责任如何?
律师们分析认为"A某父母需向新世界方面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民事责任能力并不像触法少年那样有明确年龄限制。但根据判例,13岁左右通常被视为无实际经济活动能力,需追究父母监督责任(《民法》第755条)。
裴仁顺律师表示:"父母存在监管失职,需承担赔偿责任。初中生年龄段的子女,父母监管责任大多会被认定。"金智赫律师补充:"考虑到A某自幼患有重度自闭症,父母的监督义务更应被认定。"
| 是否需要全额赔偿6亿?
新世界方面估算损失为6亿韩元。但律师们认为"无需全额赔偿,可能根据父母经济能力调整,认可30%左右"。
朴智英律师表示:"虽然法官可能认定销售额减少部分存在全额因果关系,但若父母经济困难,即使判决也难以执行,法官可能酌情减额。"金智赫律师也认为:"营业利润减少部分可能认可30%,极可能在诉讼过程中根据父母经济能力调整。"调整指法院通过当事人协议而非诉讼解决纠纷的程序,具有与确定判决同等效力。
朴律师预计:"新世界作为大企业,可能认为与个人长期诉讼不利,最终或接受部分赔偿和解。"
李东灿律师指出:"关键在于新世界需举证6亿韩元损失。即使停业3小时,恢复营业后等待顾客可能完成消费,实际损失存疑。"金成勋律师也表示:"难以断言赔偿金额,新世界的安保管理情况可能被纳入考量。"
裴仁顺律师则认为:"很可能不认定因果关系。A某发帖时顶多想到会吓到几人,难以预见百货店会瘫痪3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