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一77岁老太,背着5个儿女偷偷再婚,第二任老伴突发脑梗,老太也胃出血生活不能自理,儿子却拒绝赡养,还怒斥母亲:“你一把年纪还嫁人,我都跟着丢人现眼” 话说在河南驻马店有一位老太太,她家里面5个子女,两个儿子,3个女儿。 孩子们长大后,老二去外面打工,3个女儿也各自远嫁,只有老大住在本地。 老太50多岁那年,她的丈夫突发脑梗,进而偏瘫不省人事,尽心尽力的照顾了八年之后,还是走了。 之后这些年就主要靠孩子们出钱照顾。 前些年,因为天越来越热,大儿子就给母亲卧室里装了空调,结果老母亲不愿意住,说要盖房子。于是又专门出钱给她盖了房子。 结果住了1年,老母亲突然“消失”了,一打听才知道,她竟然嫁人了。 老太太这一年已经74岁了,这么大岁数了竟然嫁人,老大觉得“丢人”,他是做生意的,觉得老母再嫁“说出去不好听”。 一怒之下就告诉母亲:“既然嫁人了以后就让你新老伴管你吧,我不伺候了!” 一转眼过了3年,2025年年初,老太的新老伴突发脑出血。过了半年多老太自己也出现了胃出血,两位老人没法互相照顾了。联系两个儿子,都不愿意管,只能将女儿们找了回来照顾。 小女儿因为这件事找到了记者,让记者评评理。 记者先联系老人的二儿子,结果根本打不通电话,于是就去找老人的大儿子。 大儿子一提到老娘就是一肚子气,还是那句话,嫌老娘给自己“丢人”了,还说自己不是没养老娘,只是因为生意忙,没时间照顾她,这么些年哪年少给她打过钱? 既然她自己选择再嫁,那就让嫁的那家人养她啊!还找我们干什么? 很明显,大儿子这句话是根本不合法的。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赡养人不得以放弃继承权或者其他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 也就是说,赡养义务是有绝对性的,不因父母婚姻状况变化而免除。老太太再婚是她的婚姻自由,不能因为她再婚了就拒绝赡养老人。 打过钱并不等于完全履行赡养义务,对于生活不能自理的老人,子女应该提供必要生活照料,以及承担必要的医疗费用。 如果大儿子还拒绝抚养,那老太完全可以将其告上法庭。 经过记者的一番沟通之后,大儿子最终改变了态度:“我养活,我管我管。”
河南一77岁老太,背着5个儿女偷偷再婚,第二任老伴突发脑梗,老太也胃出血生活不能
树说历史
2025-08-08 19:1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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